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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老旧小区将推动业主自治 成立业委会将获奖励

2015-12-23 07:47:47蔡樱柳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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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新村是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之一,目前采用居民自治的方式管理。(资料图)记者 梁凯鸿 摄

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今后,厦门的交通标志标线将更明晰、更规范。同时,厦门老旧小区也将推动业主自治,成立业委会的将获奖励。

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统一管理”、“规范我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和运作”、“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中小微企业”等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其中涉及不少民生问题。

[小区管理]

老旧小区物业费或有补贴

厦门老旧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或实行物业管理的寥寥无几,小区缺乏管理,环境不佳。今后,厦门将推动老旧小区业主自治,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将获奖励。

据悉,与普通小区相比,老旧住宅小区在业主自治及物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在岛内418个老旧住宅小区中,成立业委会的老旧住宅小区35个,仅占8.37%;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20个,仅占4.78%。

目前,思明、湖里两区正试点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思明区的海洋新村等4个试点项目和湖里区的金鼎社区等2个试点项目正在进行改造提升,计划今年年底前完成,下一步试点经验将在全市逐步复制推广。

老旧小区改造后,厦门将推动其业主自治,对成立业委会或业主自治小组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实行物业管理的,根据物业服务考核结果给予物业费补贴。

[贷款融资]

允许小贷公司股权投资

今后,厦门将取消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在本市范围内的跨行政区域经营的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增加股权投资、债转股、债务性融资等业务。

据悉,2015年,厦门新批设两家小贷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2015年1月—10月,厦门12家小贷公司累计发放贷款42.9亿元,缴纳税收0.71亿元。

今年以来,厦门推动小贷公司参加企业信用评级,完善一系列促进小贷公司发展的扶持办法。在机构准入方面,原来对新设机构主发起人仅限于本市企业,现放宽至符合条件的境内上市公司、境外金融机构及具有融资性功能业务经验的境内外机构。业务发展方面,取消小贷公司在本市范围内跨行政区域经营的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增加股权投资、债转股、债务性融资等业务。

此外,对小贷公司面向小微企业年度贷款余额予以风险补偿。对小贷公司依法在证券市场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的,均给予经费补助。对小贷公司通过发行债务性融资方式进行融资以及积极参加企业信用评级的,均给予资金补助。

[交通出行]

今年整改交通标志6099处

今年以来,厦门排查发现不规范的交通标志、标线共7982处(段),整改交通标志6099处,清理及施划交通标线767段、10621.08米。

今后,新建、改建道路的相关交通管理设施应按照“管建分离、逐步推进”的原则,有关设计、审查单位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建成后,验收单位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验收,经验收通过,由建设单位录入道路交通设施综合管理平台,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维护。

[城市文明]

四行业打造“文明示范点”

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将厦门打造成为‘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议案交办以来,市文明办积极开展“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创建,明确思明、湖里、海沧三个区以及教育、交通、旅游、卫生四个行业系统先行先试,打造示范点。

今年3月起,市文明办先行策划主题报道计划,协调市属媒体初步进行宣传发动。海西晨报围绕“文明小白鹭,陋习我说不”的主题,从“征集市民期待改善的不文明行为”、“征集文明小白鹭设计作品”等入手进行系列报道;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公益宣传片,在电视台、移动电视、公交车城市T频道及公共场所大屏幕滚动播放;厦门航空等26家全国文明单位向全市发出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的倡议。

4月,启动厦门市“市民文明行为示范月”暨“文明小白鹭”进社区、进学校活动,通过“我是小白鹭,文明我先行”、“文明小白鹭,美丽厦门游”、“文明小白鹭,快乐小拍客”等一系列行动,为创建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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