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开黑车被抓扣车罚钱还扣证 新规从明年元旦起执行

2015-12-22 07:35:13雷妤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雷妤 通讯员 魏晓红)明年1月1日起,如果私家车涉嫌非法营运,将不仅仅是扣车、罚钱那么简单了,还将面临着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昨日,记者从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从明年起,交通执法部门将与交通管理部门“合作”,多手段地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处罚。

记者了解到,《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5年8月28日经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的亮点之一,即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八条,当中明确了对从事非法经营性客运活动的,除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至6个月;对有应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也就是说,今后私家车如果涉嫌非法营运被抓,将承担严重的后果,由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扣车罚钱,还由交警部门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至6个月。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厦门经济快速发展,出租车客运市场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客观上给非法营运带来了生存发展空间。可是,非法营运的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客运市场的经营秩序,还会产生众多安全隐患。在火车站、邮轮中心码头等重点区域,非法营运团伙已经成规模,暴力抗法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据介绍,这几日,交通执法部门正在组织密集的“打黑”行动,在邮轮中心、轮渡、火车站等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同时,联合公安机关向全市持驾驶证人员发送提醒短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