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物业管理实施细则逐条明确 市人大代表谈落地实施

2015-12-21 07:40:59袁舒琪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全市住宅小区

物业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住宅小区(项目)1673个(包括1188个封闭式住宅小区,485个开放式住宅小区)。

其中,思明区1039个,湖里区359个,集美区120个,海沧区77个,同安区51个,翔安区27个。

全市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共848个,占50.69%;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共825个,占49.31%。

全市1673个住宅小区(项目)中,实行物业管理的共1178个,占70.41%;由业主自管的223个小区,占13.33%;由社区代管的41个小区,占2.45%;其他无管理的231个小区,占13.81%。

厦门日报讯(制图/张平原 本组文/本报记者 袁舒琪 通讯员 吴育平)《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近日出台,意味着今后业主大会、业委会成立流程都将更加细化,将给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抓手。

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关于规范厦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和运作”议案,该议案列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议程,市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明确由市建设局作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国土房产局、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和各区政府作为协办单位,研究解决议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议案的落实办理。

不过,这部《实施细则》的出台并不容易。记者了解到,它是由市建设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耗费一年时间,经过多方调研及“取经”,最终真正成型的。那么,《实施细则》是怎么出台的?市人大代表对《实施细则》是否满意?本报今日为您独家揭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