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多数居民可月省2.7元 记者从厦门市发改委了解到,在本次调价方案中,气价、水价综合出台,一降一升,对居民开支综合影响有限。 据厦门市发改委介绍,根据居民生活阶梯气价、阶梯水价方案,厦门市大多数居民用户都在第一档范围内(阶梯气价覆盖95.13%;阶梯水价覆盖85.62%),综合气价、水价调整,第一档居民气价每户每月最高可减少开支8.4元,水价每户每月最高增加开支5.7元,每户每月合计比原来减少开支2.7元。这表明本次气价、水价调整,对厦门市大多数居民用户来说,不会带来价格上涨影响。 低保户特困户有相应优惠 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4人以上)的,可持厦门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户口本、居住证(暂住证)到燃气公司、供水企业申报,经供气、供水企业核实确认后,从第5人起,每增加一人,增加用气基数60立方米/年或用水基数5吨/月,每户每档基数最高增加不超过3人(含)。 此外,针对特困户、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也有优惠措施。特困户、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可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经供气、供水企业确认后,其居民生活用气、用水价格均按第一档价格执行(气价3.60元/立方米,水价2.20元/吨)。 现行居民水价16年未调 国家要求,2015年年底前,全国设区市都必须建立居民阶梯气价、水价机制,并将该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国务院年度督办事项。 据悉,厦门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是1999年开始执行的,至今16年未进行调整。因原水价格几经上调及自来水运营成本上涨等因素,制水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多次提出上调水价建议。 经厦门市发改委对厦门水务集团2011年-2014年定价成本进行补充监审,综合3年平均定价成本1.95元/吨以及九龙江原水价格上调0.14元/吨和税金影响单位水价成本等因素,供水成本约为2.21元/吨,适当调整城市供水价格,有利于减轻供水成本上升压力、促进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 与此同时,由于上游门站气价下调,供气成本发生变化,厦门市发改委根据成本变动情况,及时下调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本着合理调整价格,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提高用水、用气节约意识,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市发改委根据法定程序,启动听证程序,对供气、供水企业进行定价成本监审,组织进行价格听证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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