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涉黑团伙收保护费被端 18人被判刑大多是90后(图)

2015-12-18 11:16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相关

眼红同行生意好

老板带人上门打砸

本报讯 (记者 吴海奎 通讯员厦公宣)眼红别人新开的酒吧生意好,酒吧老板亲自带人去打砸。12月9日凌晨3时许,集美区石鼓路一家新开业的酒吧发生一起多人打砸酒吧吧台并殴打老板、员工的案件,造成多人受伤及酒吧部分财物损毁。

集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抽调刑侦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集美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经大量调查走访工作,专案组于12月14日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明(男,漳州人)、侯某强(男,贵州人)、王某德(男,厦门人)、陈某坚(男,厦门人)等4人抓获归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明(系集美区石鼓路某酒吧老板,其酒吧位于涉案酒吧对面)认为新开业酒吧影响到其经营的酒吧生意,遂授意并纠集其酒吧员工、朋友侯某强、王某德、陈某坚等人前往该酒吧滋事,打砸并殴打酒吧老板及多名员工致伤(后经法医鉴定,三人构成轻微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明、侯某强、王某德、陈某坚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