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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绿标车明年起岛内不许上路 岛外限行区域将扩大

2015-12-17 17:22:48谢雨真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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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外限行措施】

■目前每日7:00-20:00

非绿标车禁止在集美区集源路,海沧区海沧大桥和马青路以南、兴港路以东、海沧大道以西和角嵩路以北区域,同安区银湖路,以及翔安区新马路(县道413线)宋坂路至巷东路口道路上行驶。

■明年1月1日至5月31日每天7:00-20:00

岛外非绿标车禁行范围新增区域:

集美区乐海路以南、同集南路和银江路以东区域;

海沧区霞飞路延伸段以西、新景路延伸段以东、新垵北路以北区域;

同安区环城南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环城东路以西区域和轮山路;

翔安区翔安东路(含翔安东路海翔大道口至翔安南路口段)以西、海翔大道以南、翔安大道以东、翔安南路(含翔安南路翔安大道路口至翔安东路口段)以北区域。

【相关新闻】

黄标车按规定报废

快来申领资金补贴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我市今年要全面淘汰初次登记日期在2005年12月31日前(含)的营运黄标车,任务总数为4286辆,目前进度已经超过九成。如果你拥有此类车要抓紧时间了,因为年底前报废还可以享受到资金补贴,超过时限将无法申领资金补贴。

根据今年出台的《关于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营运黄标车有关事项的通告》,逾期未完成车辆注销手续的,交通运输部门不再给予办理营运资质、市环境保护局按规定停止核发车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已达强制报废条件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依法强制注销车辆档案,对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实行公告作废。自通告之日起,未核发绿色环保标志的营运黄标车,交通运输部门将不予办理营运资质。

今年12月31日前(含)对于符合本市提前报废补助条件的2005年底前营运黄标车,将依据《厦门市黄标车提前报废补助办法(2014-2015)》进行补助。符合补贴范围的黄标车车主(或委托代理人)可前往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商务局服务窗口(服务电话:0592-7703503)提交申请。(记者谢雨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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