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厦禾路的银聚祥邸。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璐)房子不是530平方米的,就是630平方米的,而物业费每平方米要6元。也就是说,一个月光物业费就要3000多元。昨日,银聚祥邸业主阿力致电本报,反映银聚祥邸小区物业收费不合理,“服务好就算了,可现在的服务和高价物业费实在不相称”。不仅如此,业主还反映,物业不仅没有公布物业收支明细,小区的公共空间出租收入明细他们也无从知晓具体情况。
业主反映
1.
物业收费有点儿高
每个月要3000多元
“我们这个楼盘房子都是530平方米、630平方米两种规格,物业费交起来每个月也要3000多元。”阿力说,他质疑过物业收费过高的问题,物业方则以收费依据为厦门市物价局文件回应。这份编号为“厦价房[2010]159号”的文件上,关于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是这样回复的:“你司向我局备案材料收悉,请按法规规定签订物业合同,约定物业服务等级内容及相应收费标准。”其中并未核准收费的具体金额。
阿力认为,按照当时施行的《厦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银聚祥邸还没有成立业委会,物业费收取应施行政府指导价。阿力特地算过,根据《厦门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的规定,即使按最高的服务等级来收取费用,也就不到4元。阿力曾向物价局咨询过物业在物价局备案中的收费单价,“对方很肯定地告诉我从来没有备案过6元那么高的价格”。
2.
物业服务有点不值
大堂吊灯两三年不洗
阿力告诉记者,缴交单价如此高昂的物业费,享受的服务却感觉“不值”———小区大堂里的吊灯两三年没洗了,落满了灰尘,今年在阿力的多次劝说下,物业方才请人清洗。“家门口的监控摄像头坏了,物业拆走修了两年,一直没给换上。”
此外,银聚祥邸从交房到现在已有5年时间,但在众多业主的记忆里,物业从未将物业服务的收支明细公开过。
根据相关规定,在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时,公维金由物业代管;而成立业委会后,动用公维金必须由业委会盖章。银聚祥邸的业委会是在去年2月正式成立的,而在去年之前,物业关于公维金的支出从未进行过公示。而银聚祥邸地面停车位等公共空间的出租收入,业主也称无从知晓具体状况。
物业回应
我们是市场调节价
对此,银聚祥邸物业管理处王经理告诉记者,他们所属的厦门市银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资质为三级,而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都张贴在物业管理处内的墙上。在物业管理处,记者看到了银聚服务价目表,上面写着价格管理形式为“市场调节价”,收费依据为“厦价房[2010]159号文件”。
关于物业收支明细,王经理称:“物业账目公示要求业委会过会,业委会主任我找不到,一年都没见过人了。”王经理说:“你提出来要公示,没问题,我们跟业委会主任沟通一下。如果业主有需要,我们再公示。”
王经理还向记者吐苦水,称最近小区消防系统坏了要换,但是找不到业委会主任盖章,没法动公维金,只能从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中支出费用。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业委会主任小徐,她表示,自己虽经常两地跑,但手机一直处于开机状态,并且每个月都会到物业管理处缴交物业费,不可能一整年不见人。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李文长
有没有业委会 都应公布明细
业主是小区的主人,物业负责代管小区业务,主人有权知道小区的公共部位出租情况以及公维金使用情况。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小区物业在公维金支出时应当主动公开。在小区未成立业委会时,物业作为公维金代管单位,更应该主动公示公维金的支出明细。如果像因外力导致本该由公维金支出的项目,被迫由物业使用收取来的物业管理费先行支出,那么物业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益。但是,这些由物业管理费垫付的公维金支出明细,也应该依法主动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