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非厦门户籍外来职工 春节后返厦务工可领交通补助

2015-12-16 08:23:27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 通讯员 李剑婷/文 常海军/图 叶允平/制图)春节过后,返回厦门工作的非厦门户籍外来职工,凭工会会员卡将可获得最低50元、最高300元的交通补助。

昨天上午,厦门市总工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全市职工送出多项福利,包括开展“平安返厦”活动,给外来职工补助交通费;开展第十一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帮扶病困职工;开展两节送温暖活动,营造欢乐节日气氛;开展会员服务日,普惠广大职工等。

补给谁?非厦门户籍外来工

“平安返厦”活动的补助对象,为2016年3月30日前入会、办理并开通工会会员卡的非厦门户籍会员。在活动期间由原居住地或探亲地返回厦门工作的,均可申请返厦路费补助。

其中,外来职工的返厦时间须在2016年2月8日(农历正月初一)至3月8日(农历正月三十)。

符合补助条件的会员,须于2016年3月30日前向所在单位基层工会或职工服务站申请。这意味着,节后新到厦门入职的外来职工,也同样可以享受到交通费补助。

申请时,职工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本人工会会员卡复印件;本人签名的正规交通票据原件;由原居住地以外探亲地返厦的,须提供探望对象身份、住址及关系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复印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