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谭欣妮)昨日,《法治政府蓝皮书2015》及《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5》(以下简称《报告》)在北京发布,厦门以752.15分的总分位居全国第四,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17.44分)134.71分,各项一级指标得分也基本高出平均分。其中,在行政执法、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等多个单项重要指标中均名列前茅。这也是厦门连续第二年获得全国第四名的优异成绩。 《报告》对100个被评估城市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观察、评估和排名。评估共设置了9项一级指标,总分共1000分,基本涵盖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报告》显示,厦门在“行政执法”及“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两项指标中得分尤其突出,“行政执法”指标在全国百座城市中排名第一;“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在百座城市中排名第二。 这些成绩反映了近年来厦门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有关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地方性法规;全市开展网上法律知识培训和无纸化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将行政执法行为全面纳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范畴,并将年度案卷评查工作统一纳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范畴等。在福建省政府对各设区市政府绩效考核依法行政指标评估中,厦门市综合总分连续九年位居全省首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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