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当过便利店店长被辞退 男子抢劫老东家被警方刑拘

2015-12-12 17:29  朱俊博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监控视频截图,圆圈内为于某明。

 

厦门晚报讯(记者 朱俊博 实习生 周夏萍 通讯员思公政)凌晨进入便利店,男子假称要购买香烟,却伺机进行抢夺。案件告破后,店家才发现,男子居然是便利店其他分店的店长。昨天下午,记者从思明刑侦大队了解到此案。

11月25日凌晨4点,男子进了槟榔新村附近的一家便利店,称要买两条中华香烟。店员递来烟后,男子装模作样查看,店员没太在意,埋头整理货柜。男子看到店员转身,抓起香烟扭头就走,店员发现后想去追,但苦于店里又无人值守,只好先报警。

思明警方接到报案后,调取监控,发现虽然男子的作案动作像是“拿”,但已构成“抢夺”的作案特征。警方还发现,11月12日,位于湖滨南路的同一品牌便利店内,也发生了类似案件,嫌疑人也是该男子,作案手法、作案时间和所抢物品极其相似。

民警将嫌疑人的照片打印出来,发给辖区居民指认,很快就有人认出男子是22岁的江西人于某明。12月8日,于某明出现在东浦路的一家网吧内时,被民警抓获。

据审查,于某明去年曾在该品牌便利店工作过,还担任过店长,但去年底被公司辞退,没有收入,只能混迹于网吧。今年11月,于某明萌发了抢夺贵重物品换钱的念头。

于某明选择的对象是老东家旗下的分店,因为他知道店里的夜间值班人员一般只有一人。于某明以买香烟为借口,趁店员不备时拿走。于某明交代,拿到香烟后,他就以七折价格销售,换到钱后再去网吧打游戏。于某明也抽烟,但为了打游戏,他宁可把中华烟卖掉,也不拆开抽。

目前,于某明因涉嫌抢夺,已被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