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何无痕)近日,不少市民在微信“朋友圈”上都看到这样一则“温馨提醒”:“凡持有《独生子女优待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请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进行验证电子信息录入备案。如果未及时登记,将会影响独生子女奖励金的发放。”对此,有人质疑这一信息的真实性。 厦门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里没有这样的规定,可能是区里的政策。而记者从各区了解到,暂时没有相关政策。“我们没接到相关文件,目前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政策照旧。”思明区卫生计生局表示。 记者调查发现,外地也有类似消息,但均为对政策的误解。广州市卫生计生委近日回应称,前一段时间确实曾发出通知,请市民前来登记信息,但目的是方便将独生子女父母的信息整合至市民卡;无论登记与否,都不影响奖励金的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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