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一男子被便利店开除后 连续三次抢店里的香烟

2015-12-11 08: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嫌犯来到便利店假装买香烟

东南网12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黄敏江 通讯员 思公政)生活拮据、好吃懒做,他竟打起前“东家”的主意,前后三次到各便利店抢走5条香烟。最终,他被思明警方抓获。

3次都抢走便利店的烟

11月25日凌晨4:06左右,路上行人稀少,一男子来到槟榔新村一家便利店,表示要买两条软中华香烟。

当时店里只有男店员小林一个人在照看。小林把香烟放在收银台上,男子把两条烟拿起来,专注地端详外包装,似乎在查看香烟的真伪和品质,看似一名行家。

趁小林不注意,男子拿上两条香烟,拔腿就往外跑去,迅速消失在夜色里。小林立马追出去但没追上,便报警。被抢走的两条香烟,价值1500元。

思明刑大两抢犯罪侦查中队立即展开追踪调查,进一步扩大侦查范围,串并起近期发生在思明、湖里的多起同类手法抢夺案件。

时间追溯回11月12日凌晨,在天湖苑电子城附近一家便利店,一男子以同样的手法,抢夺走两条硬中华。

而12月4日凌晨,湖里台湾街一家便利店,一男子抢夺走一条黄鹤楼香烟。

而这两家便利店,与槟榔新村那一家,都是同品牌的连锁便利店,作案时间都是在凌晨2点过后,便利店都只有一人照看。

嫌犯是便利店的前店长

12月7日,专案组民警掌握到一条重要线索。8日,在东浦路一家网吧,民警当场将嫌疑男子抓获。

经查,嫌疑男子于某明,24岁,原籍江西东乡,目前户口所在地在同安。

他原来是该便利连锁店在天湖苑另一家店的店长,因为吃不了苦,2014年12月3日,上班半年的他被公司开除。此后他再没找过工作,玩游戏的同时也住在网吧。他的父母也在厦门打工,其父亲每个月还固定打生活费给他。被抓时,他还称正准备去找工作。

因为手头缺钱,于某明又熟悉该便利连锁店的运营模式和流程,就产生了作案念头。他把抢来的香烟低价转手,把卖得的钱用于上网和生活。

于某明初步交代,他在思明、湖里共作案3起,总涉案金额3000多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年关将至,各商家要注意加强防范抢夺,尤其是便利店,到夜里最好由两名店员进行照看值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