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服务 > 正文

2015年12月10日至14日 旧国道324线采取交通限制

2015-12-09 07:52:47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璜)根据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明日起,旧国道324线(凤南-角美段)部分道路交通限制。具体限制措施如下:

2015年12月10日零时至14日24时,旧国道324线(海沧区东孚镇洪塘村刘营路口处)采取半幅车道封闭施工,行经车辆利用对向半幅两车道双向通行;2015年12月10日零时至2016年1月15日24时,旧国道324线(海沧区东孚镇洪塘村刘营路口处)限高4.5米,超高车辆绕行旧国道324线-孚莲路-海翔大道等外围道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