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操流利外语冒充批发商 男子设跨国骗局诈骗10余万元

2015-12-08 08: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房舒 通讯员 陈友青)林某,一所知名大学的毕业生,精通日语、英语,曾在石材公司当过翻译。但他嫌赚钱太慢,“灵光一闪”,冒充石材批发商,向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十几个国家的石材公司发出大量的优惠石材邮件,等“鱼”上钩。

结果,还真有意大利的石材商汇钱过来,并千里迢迢赶来厦门要货。林某被吓坏了,在对客商一阵忽悠后,提心吊胆按照原来的出行计划到日本去“旅游”。但“旅游”并不安心,因为在厦门,已经有警察在等着他了。

近日,湖里刑侦大队诈骗犯罪侦查中队侦破一起跨国诈骗案,涉案人员林某假冒石材批发商,涉嫌诈骗意大利商人10万余元人民币。

有“客”自千里之外意大利来

11月22日,厦门湖里艾美酒店来了一位意大利的石材商MARCO。一入住,他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拨打电话。他并不是来旅游的,千里迢迢从意大利赶来厦门,是为了找一名叫hong的人。此前,他们都是通过邮件沟通。“是hong主动找到我们的。”MARCO先生通过翻译介绍说,他在意大利经营一家石材公司,因为圣诞节前夕是石材紧俏也是涨价的时期,他正为货源和价格发愁。恰巧此时,他收到了一封来自中国、自称是石材批发商、名为hong先生发来的邮件,给了他一份石材报价表,里面的报价比市场价格低了至少两成。MARCO喜出望外,就和hong交流了起来。

在邮件沟通中,hong称自己的工厂在福建南安水头。MARCO向他订购了两批石材,一共给hong汇了16744.63美元(相当于104600元人民币)。不仅如此,MARCO还立即订了飞机票赶来厦门,“我不只是要这单货物,还想和hong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批发商”却谎称去了迪拜

不过,当MARCO到厦门拨打hong的电话时,hong却说他在迪拜开分公司。刚开始,MARCO还是相信的,因为hong表示可以让公司其他人带MARCO去工厂看货。但接下来,hong却不停忽悠MARCO,一会说石材都已经装箱离港,一会又说全公司的人都去迪拜了。再后来,hong索性电话不接,邮件也不回了。

好在MARCO于广州请了一名翻译,两人一沟通,觉得应该是遇到了骗子。于是,在翻译的帮助下,MARCO报了警。

说起整个被骗过程,MARCO一直表示防不胜防。一方面,对方使用的是国际认可度很高的在离岸公司的银行账户;另一方面,对方对于石材的了解已是专业程度,如果不是后来发生的事,怎么看都不像是骗子。

其实是提心吊胆在日本旅游

湖里刑侦大队诈骗犯罪侦查中队立即介入,根据缜密调查,将嫌疑人锁定在翔安马巷镇一名男子林某身上。

林某,今年26岁,是省内一所知名大学的毕业生。当民警11月26日冲击其藏匿于家中的窝点时,毫不知情的家人十分吃惊。家人们都说,只知道他天天藏在房间发邮件,用日语、英语打电话,还以为他是在做正经生意。在他房间中,民警查获了其诈骗用的手机、电话卡、银行卡和公司资料等大批作案工具。

而就在民警冲进他家前的2小时,林某按照原来的旅游计划,坐上了飞往日本的飞机。

原来“批发商”是个诈骗分子

林某家人了解案情后,在民警劝说下,表示愿意动员林某回国自首。在家人的动员下,林某在日本期间每天跟民警沟通,最后表态愿意回国投案。“在日本一点都不开心。”回国之后的林某说,每天起床都要汇报行程,感觉每一天都是在熬日子。12月1日下午1点多,当林某乘坐的航班在高崎机场一落地,就马上被等候已久的民警带回。

说起林某,连经办民警都为他可惜。林某的专业是日语,英语也说得很流利,大学还没毕业时就到石材公司做翻译。但他性格懒散,不肯脚踏实地赚辛苦钱,毕业几年仍是一事无成。

由于他脑子太好用,竟在家琢磨出了这一骗局。林某先去买了几家离岸公司的资料,再利用自己特长,向英国、德国、韩国、法国、意大利、加拿大等十几个国家的石材公司,发出大量优惠石材邮件,“广撒网”坐等“鱼”上钩,MARCO就是其中一个受害者。

根据林某的经验,国际商人一般不会千里迢迢赶来,所以MARCO的到来,让他着实寝食难安。他将MARCO忽悠到酒店后,甚至连电话都不敢再接了。“手里拿着这些钱,也是不安心。”林某坦言。

目前,林某已被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