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全国交通安全日"明日举行 当义务交警来现场报名

2015-12-01 07:35:03陈小斌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去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现场。资料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蒋佑慧)明天,是第4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明天9时,一场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将在厦门市文化艺术中心东广场拉开帷幕,现场除了对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先进个人等进行表彰外,还将继续面向社会招募义务交警队员,如果您感兴趣,可到现场报名参加。

据悉,本次活动由厦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委文明办、厦门市公安局、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厦门市司法局、厦门市安全监管局、厦门广电集团主办。

100名新训驾驶员将宣誓

记者了解到,从明年元旦起,《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正案将正式施行。为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11月18日,由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厦门经济交通广播共同举办的《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微信有奖竞赛》正式启动。当天18点,通过厦门交警和厦门交通广播微信公众号推送出竞赛题目。截至11月29日,共有7万多微信用户参与答题,22978名微信用户成绩有效。明天活动现场,将对竞赛获奖者进行表彰。

活动现场,还将对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文明交通先进个人、优秀义务交警队员等进行表彰,100名新训驾驶员也将来到现场宣誓。

现场招募义务交警队员

此外,市民们如果想成为一名义务交警队员,也可以来现场报名。

记者了解到,想成为一名义务交警队员,需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遵纪守法;年龄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备与义务交警工作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每人每月参加服务的时间不少于4小时。如果义务交警队员表现突出,将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先进评比表彰。

现场报名后,警方会对每个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注册登记成为义务交警队员。

此外,据主办方透露,现场也将有法律法规咨询、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和宣传礼品等活动,向来到活动现场的参与者们宣传危险驾驶的危害性,欢迎市民们到场参加。

【小知识】

全国交通安全日

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4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日前,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今年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针对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行为,在全国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活动期间,将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倡导全民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行为,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岛内外六区分会场也有活动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蒋佑慧)记者从厦门市交警支队了解到,除了主会场活动要在厦门市文化艺术中心东广场拉开大幕外,岛内外6个区也将设分会场,并举行相应的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思明区

时间:明天10点

地点:前埔健身公园广场;

活动内容:曝光危险驾驶随手拍照片;有奖问答;文艺演出等。

湖里区

时间:明天15点

地点:湖里万达广场;

活动内容:有奖竞答、文艺演出等。

集美区

时间:明天9点-10点

地点:集美区侨英街道霞梧广场;

活动内容:分发印有交通安全宣传的小礼品;法规宣传;播放危险驾驶危害相关影片;解答群众问题。

同安区

时间:明天9点-11点

地点:同安区钟楼步行街

活动内容: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发放交通宣传手册及其他宣传品。

翔安区

时间:明天9:30-10:30

地点:翔安区人民体育广场(美的雅登南侧篮球场)

活动内容:交通安全知识竞猜活动暨文艺小演出;交通安全知识咨询。

海沧区

时间:12月5日9点—10:30

地点:新阳街道永辉超市门口广场

活动内容:文艺演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有奖竞答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