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昨日,导报记者获悉,为规范物业管理区域经营性停车场服务管理,市建设局下发《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经营性停车场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区建设局要组织排查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经营性停车场。对未经批准经营的,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立即按规定进行整改,办理相关手续。 还有,车主若长期“失联”,也要及时上报。《通知》明确,停车场工作人员佩戴明显标志,负责车辆进出登记、收费,指挥车辆有序进出和停放。收取停车费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收费票据。对长期停放联系不上车主或可疑的车辆,及时依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据悉,各区建设局将于12月11日前将排查整改情况汇总报送厦门市建设局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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