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群鸿公司须腾退讼争房屋 房东和二房东因此对簿公堂,本来和佰鸿物业没什么关系,“我们按照与房东签的合同守法经营,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好了。”洪女士觉得按照契约精神办事就可以了。 没想到6月1日重新进场后,当天“二房东”就用这样的方式“欢迎”他们的回归。“他们砸了我们的办公设备,然后说要我们每个月把收益给他们分成。他们的理由是‘这是我们做起来的场子’。”对于“二房东”超出合同之外的要求,物业公司内部争议不休。但最终洪女士还是向群鸿低头,“他们公司不跟我们走法律途径,我真的好害怕。”洪女士说。 据了解,由于群鸿公司迟迟未撤离,今年8月,顺承资产管理公司向思明法院起诉,要求群鸿公司遵守合同协议。11月6日,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决如下:“群鸿公司与原告(顺承资产管理公司)约定的租赁期限已经届满,且原告也明确表示不再续租,故被告无权再使用讼争房屋。原告作为讼争房屋的管理权利人,有权要求被告腾退讼争房屋,原告之诉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从6月起至8月,我们向群鸿公司交了3个月的‘进贡’”,洪女士说,“都是给现金支票,交给他们一名负责人,前两个月是来我总公司里拿,监控都有清晰拍到。”洪女士向导报记者提供了相关监控资料。“从9月份开始,群鸿公司的负责人突然提出要看物业公司的财务表,并要求查看每天的停车收费数据。我们公司提出反对,引发了11月17日的那起事件。” 民警 属经济纠纷,三方需协商 昨天下午,辖区的开元派出所民警,邀请群鸿和物业方前往开会协商。 片警李警官在调查后,认为“这是你们三方(房东、二房东、物业)的经济纠纷,车辆进出道闸也是群鸿公司帮物业公司一起建的。当时厂区是群鸿招商的,他们投了很大的费用。” 洪女士说:“我们和群鸿的合同已经到期,没有法律关系,要以什么理由向他们交费?他们现在赖着不走,每个月收商户100多万元的租金不满足,还想着讹我们两三万小钱。”群鸿公司的负责人并未参与协调会,只是派了一名工作人员,前来交递了一份此前双方公司在4月份到期的合同。“我们老总出差不在。”对方给出这样的理由。 这几天,物业公司的员工纷纷向老板洪女士提出辞职,她也很灰心,“我们只靠停车收费来给员工发工资,道闸被砸后,停止收费一个礼拜,感觉撑不下去了,我们随时准备撤出”。 如果他们一走,没有新物业敢接盘的话,这里面每天10吨的垃圾谁来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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