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经济企业 > 正文

五大举措扶持市级众创空间 相关补助申请开始受理

2015-11-20 10:06:28林露虹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露虹 通讯员 孙笑东 王维贤)记者昨日从市科技局了解到,2015年市级众创空间扶持政策兑现的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27日。申报成功后,此前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可享受5个方面的重磅扶持。

作为新常态下的新焦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创新创业“全环境”的营造提出了新要求。今年,厦门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厦门市众创空间认定办法》等支持众创空间发展的政策措施。截至目前,厦门已认定35家市级众创空间。

市级众创空间有哪些扶持措施

1、运营经费补助。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运营1年以内的给予20万元补助;运营满2年的补足至30万元;运营满3年的补足至40万元。

2、奖励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帮助创业项目融资或注册企业。根据获得融资或注册企业的在孵项目或在孵创业团队数量给予奖励,5-10个以内的奖励20万元;10-20个以内的补足至30万元;20个以上的补足至50万元。

3、公共设备补助。对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购置的公共软件、设备,按照购置金额的50%予以补助,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

4、宽带、数据中心补助。众创空间为创客提供免费宽带使用的,按照年资费的50%予以补助;租用数据中心的,按照年资费的30%予以补助,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

5、支持众创空间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按照参赛企业的数量给予运营机构补助,参赛企业在50-100家以内的,给予30万元补助;参赛企业在100家以上的,每增加1家给予2000元补助,每家运营机构最高50万元。

市级众创空间如何认定

1.众创空间已对外运营,在孵创业团队不少于5个。运营机构具备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在厦门市注册的法人或社会组织,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

在孵创业团队是指入驻众创空间,由3个及3个以上自然人组成,拥有创业项目,制定了明确的创业目标和计划,已开展创业活动的团体。

2.众创空间的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人员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能满足大众创新创业服务需求。

3.众创空间应具备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开放式办公空间,可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工位不少于30个,公共办公(工位)与服务场地面积之和不低于总面积的90%。

4.众创空间应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办公条件,建有线上服务平台,整合利用外部创新创业资源,开展多元化的线下活动,促进创新创业者的信息沟通交流。

5.众创空间应能提供创业辅导、教育培训,有条件的众创空间还应能提供创业融资服务、技术创新服务。

【名词】

什么是市级众创空间

厦门范围内由独立机构运营,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各类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其主要功能是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以专业化服务推动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业态。

【特别提醒】

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程序

1、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提交申请;

2、实地核查;

3、部门审核;

4、公示;

5、认定。

申报截止日期为27日

2015年厦门市众创空间扶持政策已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27日。各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可关注市科技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信息,及时申报。咨询电话:2027538、2032205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