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夜间逆行撞坏进口自行车 私家车司机赔了3万

2015-11-15 09:32  赖彩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1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彩霞 通讯员 杨长平 杨靖/漫画)私家车撞上自行车,自行车损坏严重,原以为最多赔偿个几百元,没想到自行车车主索赔数万元。私家车司机不干了,拒不赔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日前,思明区法院受理了这个纠纷,并对纠纷进行调解,导报记者参与调解过程。

纠纷

28岁的小陈是一名骑行爱好者,为了骑行,他不惜花重金配备了各种装备,从车子到头盔、护膝等,清一色都是进口的。自行车还是欧洲进口的某车队限量版公路车,价值近七万元,小陈视若珍宝。

几个月前的一个傍晚,小陈下班后,又骑着爱车到环岛路的自行车道锻炼一番。在行经会展中心路段时,一辆逆行的车辆突然冲了过来,小陈来不及闪避,被刮倒在地上,爱车惨遭碾轧。

小陈不顾腿上的擦伤,赶紧扶起爱车,发现爱车已经多处损坏。私家车司机小王下车后,一见这情况,赶紧报警。后来经过交警认定,小王在此次事故中负全责。小陈将车子的情况告知了保险公司,表示如果要修理该车,至少需要3.5万元,他要求小王赔偿3.5万元。“啊,要那么贵吗?”小王大吃一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根据车子的型号以及售价,结合使用年限,表示同意在保险范围内赔偿2.5万元。“我们也知道这车不错,已经按照我们能赔偿的最高标准给您赔偿了,其余的只能司机本人赔偿给您了。”小王不干了:“我只是给人打工的,工资低,一万元我赔偿不起。”

双方僵持不下,小陈一怒之下,将其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车辆损失3.5万元。

调解

法官详细了解小陈车辆的情况,查看了各项相关证据,对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中,小王一再强调自己只是公司司机,收入低,事故发生后,公司老板并不肯为其支付应该承担的部分,因此小王要求小陈能对赔偿金额适当调整,他表示只愿意承担3000元,多一分钱都没办法。

面对这样的情况,法官和导报记者只能双方面做工作。对于小王来说,此次事故皆由他违反交通规则逆向行驶造成的,在事故中负全责,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法官耐心地将小陈车辆情况逐项分析,建议小王能理解小陈的感受,并且希望其能给予合适的赔偿。

对于小陈,法官则将小王的具体情况,包括工资待遇、家庭情况详细告知,希望小陈能退一步,适当降低赔偿标准。

经过调解,小陈主动将索赔金额降低5000元,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2.5万元,小王则承担5000元赔偿金,三方同意这一调解方案。

法官提醒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出行时,务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因违反交通规则导致意外发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