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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儿40年分房子之后 七旬老翁状告继子欲解除关系

2015-11-15 09:25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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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翔法宣)虽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也当了四十多年的父子。近日,这对特殊的父子反目,77岁高龄的林老汉状告继子,请求翔安区法院判决“解除继父子关系”。“我对他已经心灰意冷,无法忍受。”林老汉起诉称,继父子第一次见面是在四十多年前,当时小林的妈妈带着小林及其姐姐嫁给了林老汉。

后来,夫妻二人也没有再生育子女,只是悉心抚养小林及其姐姐。再后来,小林到了结婚生子的年纪。林老汉便将长辈留下的一套房子给小林当新房。

没想到,分房之后,父子双方出现了矛盾。林老汉告诉法官,小林常打骂他。林老汉认为,他与小林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因此才来法院要求解除继父子关系。

不过,在法庭上,小林不同意解除继父子关系。他答辩说,尽管因为近年来生活拮据,他没有再给林老汉赡养费,但他从来不曾打骂老人。情况没有林老汉所说的那么严重,他也不同意解除继父子关系。

近日,翔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林老汉要求解除父子关系的诉求。法官认为,父子二人的关系还是可以修复的。

另外,法官还在判决书的最后,特别提醒继子小林,今后要“心怀感恩之心,行孝敬尊重长辈之道,给予老人以必要的尊重、关心,对老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不忽视,不冷落,经常看望老人”。

法官说法

解除继父子关系 老人将老无所依

为何判决驳回林老汉的诉求?对此,法官分析说,一方面,小林自小由林老汉抚养长大,成年后也是林老汉资助他娶妻成家,还分给他一幢房屋,帮助看护孙子女;另一方面,小林也有赡养、孝敬林老汉的行为,可以说,两人间有较为牢固的继父子感情基础。

所以,尽管因为房产纠纷使得两代人之间产生隔阂,但法官认为,假以时日,二人关系还是可以修复的。

另外,如今林老汉夫妻俩均已年迈,独立生活有困难。若在此时贸然解除继父子关系,则小林无须再承担任何赡养义务,老人老无所依,实在算不上公平。退一步说,林老汉还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起诉要求小林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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