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本网原创 > 正文

4S展厅为接水管擅自破路 被停工后出示越权许可证

2015-11-10 19:20:24刘玮 郭晓晨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执法人员责令工人停止违法施工

东南网11月10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刘玮 通讯员 郭晓晨)今天上午,海沧公路部门接到市民举报称,在马青路厦门工业设计产业园门口有挖掘机在进行管道破路施工,影响正常交通。执法人员到现场制止违法行为,施工方自称手续齐全,拿出的却是一份“越权”的施工许可。

上午10点左右,路政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工人仍在进行施工,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工人停止施工。现场施工的工人表示,他们是在为附近的一家汽车4S店展厅接入供水管道,他们的施工有经过相关审批。“没有手续我们工人也不敢随便挖掘公路。”领班工人辩称道。随后该项目负责人向执法人员出具了一份《厦门市海沧区建设局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虽然有建设局的审批,然而施工地点并非建设局管辖范围,仍然需要公路部门的相关审批才可以进行施工。

执法人员向负责人说明情况,要求其前往公路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再进行施工,若再擅自施工将依法暂扣施工车辆并进行处罚。在暂停施工期间要进行围挡,并在施工处悬挂公示牌、温馨提示牌、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好封闭措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据了解,此次擅自占道、挖掘行为共破坏辅道沥青路面8平方米。

海沧公路部门提醒广大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之前,一定要确保自己所办理的施工手续是合法有效的。有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手续的单位或者个人按要求进行规范,要求按批准的区域、范围、用途、时限进行挖掘。对没有审批手续的单位或者个人禁止擅自挖掘城市道路,一经发现擅自占道、挖掘的行为,执法人员将依法进行严重处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