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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记录能当庭证 法官:"微信作证"有两大前提条件

2015-11-10 10:26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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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渔言/文 陶小莫/图)闺密借钱不还,微信记录可以帮忙追债?“婚外情”之后留一纸借条,微信记录能当讨钱关键证据?房产卖给他人又反悔,微信记录还能揪出违约者?

微信记录,究竟能不能当法庭证据?最近,海沧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多起与微信证据有关的官司。

随着微信使用的普及,微信证据也逐渐进入司法视野。法官说,微信证据因身份识别及技术性问题等障碍,要当证据并不容易,不过,微信证据如与案件的部分事实或关键事实认定直接相关,也有望被采纳作为证据。

案例1 闺密借钱不还 聊天记录能当“借条”?

刘小姐与小娜是闺密,又同住一个小区。去年10月,小娜称“做生意急需用钱”,提出向刘小姐借信用卡使用。

由于两家人很熟,刘小姐很放心,就将额度为10万元的银行信用卡借给了小娜。因为双方很熟,就没有写借条。

刚开始,小娜刷的几次信用卡都能按时归还。但今年2月,小娜在用信用卡刷走99300元后未按期归还。刘小姐收到银行的通知时,发现小娜已经“失联”,并且小娜举家搬迁不知去向。

刘小姐无奈之下只能起诉到法院。因没有签写借条,刘小姐想到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了小娜借卡、询问密码的全过程。

海沧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娜虽然未向刘小姐出具借条,但从刘小姐提交的微信记录来看,刘小姐的信用卡由小娜持有,而且小娜确实使用了信用卡,与刘小姐陈述内容可相互印证。因此,法院认定小娜通过借用信用卡透支消费的方式借款的事实,认定小娜与刘小姐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小娜归还99300元借款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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