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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救护车长“鹰眼” 180套移动抓拍设备已投用

2015-11-10 07:32:53陈小斌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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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交站违停

明年起罚400元

目前只罚100元,网传罚1000元是深圳做法

这几天,微信群和朋友圈里流传了一条消息,称是“厦门交警新规”,社会车辆占用公交站违停,要罚款1000元。这是真的吗?据了解,这个规定并非厦门的,而是深圳的。

依据厦门的现行规定,占用公交车站违法停车罚款100元,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罚款100元,记3分。

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正案,对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法律法规停车做出了更加细化的规定:

1.如果在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停放车辆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或者造成了交通阻塞的,处以100元罚款;

2.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的,处以200元罚款;

3.在交叉路口、公共汽车站、网状线区域停车的,处以400元罚款;

4.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时段停车的,处以500元罚款;

5.在桥梁、隧道、城市快速路上停车的,处以1000元罚款。

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驾驶人在一年内有前款第3项、第4项、第5项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两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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