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今起违停公交站最高罚1000元?交警辟谣:假消息

2015-11-09 08:39:12吕寒伟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1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昨天,一则消息在朋友圈里流传。正如其他朋友圈里靠不住的信息一样,交警很快辟谣。

这则消息的全文如下:“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大家注意了哦!‘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局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

导报记者此前了解到,公交车、救护车确实在安装监控。市交警支队昨天在第一时间辟谣,表示这是假消息,交警部门将会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情况。

而从明年1月1日开始,依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正案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在公交车站违停,处以400元罚款,一年内违反三次以上的,第三次起每次罚800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