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文邓若胥/图)敢对法院查封的房产下手,卢某算是厦门“第一人”。他不但伪造文书、撕毁法院封条,还偷换了查封房的门锁。近日,这名胆大包天的男子因妨碍执行公务被处司法拘留15天。 据思明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接下来法院还将进一步调查此事,了解男子撕毁法院封条的真实原因,再决定是否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怪事 查封房产封条被撕? 这两套查封房产位于湖里区一个高级住宅区内,起拍价均为200多万元。不久前,该房产因房东欠债被思明法院依法查封,目前已经进入司法拍卖环节。 10月28日上午,思明法院执行局的法官组织一批有意向的买家前去看房。然而,查封房门前的场景让所有人大吃一惊,门上的封条全被撕毁,原配的钥匙也打不开房门。“究竟是谁换掉门锁?”法官观察后,发现门把上贴着开锁公司的标签。于是,打电话过去一问,才知首之前有人伪造法院文书,撕毁封条,还让开锁公司换锁。 原来,9月30日,有一卢姓男子自称拍卖行员工,受法院委托带人来看查封的房产。当时,男子手持盖有思明法院公章的《拍卖委托书》,因此开锁公司便配合他换锁。 巧辩 撕毁封条只为看房? 近日,卢某经传唤来到思明法院。面对法官询问,卢某先是推脱,后又坦白。他供述称,自己原先在厦门市一家拍卖行任职,而该拍卖行刚好曾经受思明法院委托,拍卖过被查封的房产。 当时卢某就私下留存了盖有法院公章的《拍卖委托书》。把委托书扫描至电脑内,利用编辑软件更改房屋信息和受托人后,就成了他出示给开锁人看的假的“拍卖委托书”。 为何伪造文书、偷换门锁?对此,卢某解释说,他只是为了帮亲戚的忙,因为他叔叔错过了9月24日思明法院组织的第一批看房团,为了图方便,卢某便花680元换了门锁,撕了封条,直接带叔叔去看房。 处罚 先拘15日再追究刑责! 然而,法官发现,卢某的说法存在许多疑点。经查,他本人曾经参加过9月24日的看房团,当时他并未表现出购房的意愿。如果真的是帮叔叔办事,那为何又没有报名法院组织的第二批看房团? 由于卢某已经承认了伪造司法文书、撕毁查封封条、擅自更换门锁的违法事实。近日,思明法院以妨碍执行公务为由对其处以15日拘留。 法官表示,接下来法院还将继续对卢某的行为进行调查,下一步可能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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