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屿龙头路已看不到垃圾桶,路面干净整洁。
“垃圾不落地,琴岛更美丽”活动受欢迎。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吴晓菁 图/思明区委文明办 提供)鼓浪屿的商家、市民、游客注意了,如果你有随手乱丢垃圾的习惯,即日起,你不仅丢掉了垃圾和道德,还将“收获”罚单。记者昨日了解到,为了让“垃圾不落地”这一做法进入长效状态,思明区动真格,针对违反“垃圾不落地”做法的商家和市民开出了首批罚单。
连日来,针对垃圾落地行为,思明区鼓浪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实施现场处罚3起,向违法相对人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7起,针对未落实责任区要求的商家立案5起。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随地扔废弃物的行为,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决定,处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在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未落实好责任要求的,根据其影响面积,可处500元-2000元的罚款。
思明区特别提醒广大商家、市民和游客,推行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是鼓浪屿整治提升和申遗工作的重点,也是全体公民应尽的义务。大家要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日常点滴做起,做到“垃圾不落地”、践行“垃圾分类”,共同营造天更蓝、海更洁、岛更美的优美环境。
被罚商家认可“垃圾不落地”执法
几天前的一个晚上,思明区鼓浪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队员们正在进行夜间巡逻。晚上9时许,就在执法队员途经海坛路14号一家工艺品店的时候,一名店员从店里拿出垃圾桶,随手将垃圾倒在了店门口。执法队员当即拍照取证,现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店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昨日,当记者再次来到这家工艺品店的时候,记者看到店门口的地面干净整洁,店里摆放着两个垃圾桶,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上次的处罚,对我们是个提醒。现在我们店里所有店员都能做到‘垃圾不落地’,看到游客乱丢垃圾的行为,店员也会主动去清理。”店主林小玲在海坛路开店4年多,她告诉记者,以前都习惯了把垃圾放在店门口,等保洁人员来清理,现在每天大家一听到铃声,就知道要去倒垃圾了,不会再把垃圾随意倒在店门口了。
林小玲说,“垃圾不落地”实施以前,大家把垃圾都放在店门口的时候,路过的时候都能闻到难闻的气味,现在扔垃圾的方式改变了,整条海坛路也变干净了,“习惯养成就好了,作为商家,我们很支持,希望我们的鼓浪屿可以变得更加干净、美丽。”
垃圾落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人流涌动的龙头路取消了垃圾桶,再也看不到垃圾遍地的现象;游人穿梭的街心公园比原来更加干净有序;居民们开始在家中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自9月13日,鼓浪屿全面推行“垃圾不落地”及垃圾分类工作以来,从居民到商家,从老人到小孩,垃圾分类的理念逐步被鼓浪屿人所熟知、垃圾分类意识不断增强。
不过,在鼓浪屿上,仍有一部分商家、市民和游客未能做到“垃圾不落地”。就在记者跟随执法大队队员执法的同时,在龙头路附近的一家馅饼店门前,看到了随意丢弃的纸盒、饼干屑等垃圾。
“这是你们丢的吗?”执法队员问门口的店员,该店员一脸茫然。这时候,店长走了出来,不以为然地说垃圾是他们产生的。在执法队员严肃教育并表示将采取罚款的处罚后,该店长才赶紧叫店员出来清理。
这种情况在鼓浪屿并不少见。执法队员告诉记者,由于长期养成的习惯,“垃圾不落地”执行起来确实不易,有些人口头答应了,但回过头还是随意丢弃垃圾,特别是流动性较大的游客,执法起来也存在相当的难度,扔垃圾是一瞬间的行为,无论是取证还是处罚起来都比较难。
下一阶段,鼓浪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还会加大对鼓浪屿“垃圾不落地”的巡查,同时加大处罚的力度,如果发现再有商家、市民和游客乱倒垃圾,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绝不留情。
设立曝光台公示不文明行为
目前,思明区正在整合协同管理联合执法大队、市容巡查员的力量,在入户入店宣传的同时,督促提醒店家自觉做好垃圾分类,按时出门倒垃圾,在已撤销的垃圾投放点上实施“定点式”督导。同时,思明区还把“垃圾分类”工作与落实“门前三包”相结合、同检查,对落实好的给予奖励,对落实不好的予以处罚。
对全岛实行“垃圾不落地”、垃圾分类的做法,鼓浪屿龙文餐厅经理曾伟超十分支持。曾伟超说,就像遵守交通规则一样,要让“垃圾不落地”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还得靠相关部门下力气,对那些不文明的行为进行处罚。
接下来,思明区还将对不文明或没有做好垃圾分类的商家进行曝光。比如,在龙头路示范街及周边路段设置不文明行为曝光台,每月收集汇总上报,由鼓浪屿商家联盟对垃圾落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公布违法当事人黑名单。
【观点】
培育家园精神 践行社会共治
●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法学博士姜孝贤:“垃圾不落地”这一目标的实现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道德、社会、经济、法律等各种激励和约束方式协调使用。针对“乱扔垃圾”的处罚与曝光则是对乱扔垃圾行为的一种法律、道德和社会约束。设置不文明行为曝光台是巩固和强化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的社会效果、规范公民行为举止、净化景区市场环境的重要补充,也是培育鼓浪屿家园精神、践行社会共治、打造文化景区与文化社区的又一有益举措。
【链接】
鼓浪屿
垃圾投放指南
为改善鼓浪屿生活环境及质量,培养广大群众不乱扔垃圾及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思明区近期在岛上开展“垃圾不落地”及垃圾分类行动,环卫部门为配合此项工作重新布设了各种分类垃圾桶,同时撤除了试行路段上部分设置不合理的、过密的垃圾桶。为确保居民、商家、游客更加合理地投放垃圾,特做以下投放指南:
1、岛上居民和商家:环卫部门在岛上大部分区域的小区内、楼道周边或背街小巷节点处设有分类垃圾桶,请居民和商家在家里(店里)完成垃圾分类后投放在对应分类垃圾桶内。
2、复兴路、福建路、鹿礁路等试行路段居民和商家:除了在部分居民区周边设置分类垃圾桶外,环卫部门还在每日分2个时段(7:00-10:00,14:00-17:00 )定时定点收集垃圾,收集员在收集时段内沿路通过摇铃方式通知。请居民、商家先行将垃圾进行分类后投放在分类垃圾桶内,或者在环卫部门规定时间内拿出来投放至环卫收集车内。
3、龙头路、街心公园、泉州路口、福州路口等路段居民和商家:环卫部门每日分4个时段(10:00-10:30、15:00-15:30、18:00-18:30、22:00-22:30)定时定点收集垃圾,收集员在收集时段内沿路通过摇铃方式通知,请居民、商家先行将垃圾进行分类后在环卫部门规定时间内投放至环卫收集车内。
4、游客:环卫部门在旅游主干道上,定距离设置分类果皮箱。游客请自备垃圾袋或在轮渡码头候船区免费自行取用分类垃圾袋,将旅游中产生的垃圾分类后投放至路段上分类果皮箱中。
5、若对垃圾桶、果皮箱的设置有合理调整意见的,请联系鼓浪屿环卫科进行调整优化(联系电话:0592-206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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