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昨日,《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此次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包含了推进民主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拟将立法项目选取、法规草案起草、专门问题研究、法案审议表决及法规执行效果评估全程向人民公开,筑牢立法工作的民意基础。 同时,对通过报纸、网络等载体,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听证、评估等方法进行了较为全面具体的规定;对法规草案专业性较强、主要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引入听证和评估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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