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拟实行阶梯水价气价 相关听证会11月18日举行

2015-10-29 09:02:33孙春燕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阶梯水价

第一档水价上调,三档价格差距拉大

据了解,现行厦门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于1999年3月开始执行,分两级阶梯,第一档用水量为每月15吨(含)以下,价格为1.80元/吨;第二档用水量为15吨以上,价格为2.30元/吨。

根据对厦门水务集团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2012年-2014年,厦门自来水含税成本平均为2.21元/吨。鉴于定价成本和原水价格上涨,为充分考虑供水企业经营状况,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听证会拟定的两个方案中,均建议居民生活用水第一档价格由1.80元/吨调整为2.20元/吨,涨幅22.22%。

第一种调价方案为,第一档水量每月15吨(含)以内,第二档每月15吨-40吨(含),第三档为40吨以上,前两档的覆盖率分别为81.43%和97.83%。

另一种方案,则将第一、第二、第三档用水量界定在18吨(含)以内、18吨-40吨(含)以及40吨以上,前两档的覆盖率分别为85.62%和97.83%。

不过,按照水价级差1誜1.5誜3的标准,两套方案的价格标准相同,均为第一档2.20元/吨、3.30元/吨和6.60元/吨。

针对特殊用户,两套方案均建议,特困户和低保户,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到供水企业营业网点申报,经供水企业确认后,其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均按第一档水价2.20元/吨执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