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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要给“创客”发补助 运营1年以内给予20万补助

2015-10-23 08:40:07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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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创客,当下最火的一个词。厦门市政府准备让这玩意儿更“火”。

昨日导报记者获悉,厦门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实施意见》,准备给众创空间和创客们发补助了,而且在厦门打造众创空间还有机会享受到免租金的场地。

补助 政府掏钱扶持“创客”

当前,在厦门已经出现了不少众创空间,其中一些不乏主题明显的创业咖啡。但是,似乎数量还不够多。

就此,厦门市政府已经全面启动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相关工作,提出了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目标。

据了解,在接下来三年时间里,厦门将助力社会力量打造各种类型的众创空间,鼓励建设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根据市政府出台的意见,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运营1年以内的给予20万元补助;运营满2年的补足至30万元;运营满3年的补足至40万元。对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帮助创业项目融资或注册企业的,根据获得融资或注册企业的在孵项目或在孵创业团队数量给予奖励,5-10个以内的奖励20万元;10-20个以内的补足至30万元;20个以上的补足至50万元。

不仅如此,在厦门利用国有场所设立的众创空间,厦门市将给予2-5年的场租减免;对利用非国有场所设立的众创空间,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每年依次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20元、15元的标准给予场租补贴,补贴标准不高于实际场租。

对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购置的公共软件、设备,按照购置金额的50%予以补助,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为创客提供免费宽带使用的,按照年资费的50%予以补助;对租用数据中心的,按照年资费的30%予以补助,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

此外,厦门鼓励各区通过拓展空间、优化资源配置、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重点突出、资源集聚、专业服务、特色鲜明的创业创新载体,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圈。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分别予以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服务 为创业者提供导师服务

除了提供补助外,厦门市政府已经做好了充当创业者的“服务生”的准备。

这不,厦门市提出,要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开设创业创新类课程,并融入专业课程、就业指导和创业指导课程体系。

该体系将结合创业特点、紧缺人才需求和产业特色,采取面授、远程网络互动等方式开展创业培训。

厦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还有一大特色,那就是两岸主题。就在前些天,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在厦门海沧揭牌。这是厦门打造两岸有影响力的创业基地跨出的一大步。

接下来,厦门将继续支持设立各具特色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重点建设台湾科技企业育成中心、两岸青年创业创新创客基地。

根据厦门市政府出台的意见,厦门将为台湾青年创业提供必要场所,给予3年场所租金补贴;根据创业基地引进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及人员规模,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鼓励台商参与创业基地建设、自主运营服务,将厦门打造成“台湾小微企业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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