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 旅行社包租邮轮有资金补贴 在今年出台的《福建省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旅行社包租邮轮,组织游客自福建港口始发环海峡、赴境外旅游,吨位数在5万总吨至7万总吨的,每航次补助10万元;7万总吨以上的,每航次补助15万元。 《厦门市邮轮母港建设扶持政策》也提到,对邮轮公司在厦注册、邮轮管理公司在厦注册三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邮轮租赁(或包船经营人)根据租赁母港邮轮、访问港邮轮航次数量,每航次补贴5万元到40万元不等;对招徕旅客在厦门登邮轮出游的大陆地区组团旅行社,按登轮出游旅客人数给予奖励100元/人。(记者 翁华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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