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劲超 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曾昊然)
今年首批保障性租赁房今日正式开始申请,首次实行按批次摇号确定轮候资格。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办了解到,首批将提供约200套房源,岛内岛外各约100套。
家庭为单位申请
须至少两人有本市户籍
首批房源今天开始接受符合申请条件市民的意向登记,意向登记时间持续到11月4日。公开摇号时间为11月10日。
有哪些申请条件呢?市住房保障办工作人员表示,按申请人不同,可分两种情况申请: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要有两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须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要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申请人是单身的,必须年满30周岁才可申请,同时申请人须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还须在本市无住房或者其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也可以申请。
据悉,首批意向登记成功的家庭,将全部纳入选房受理范围。经摇号后,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就可以根据摇号确定的顺序号办理选房手续。申请受理时间为11月12日至18日。
本批岛内房源
仅向岛内居民开放申请
记者了解到,本批岛内房源仅向岛内居民开放申请。市住房保障办解释,这是由于上述岛内房源均为现房,为近期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退出的房源,及此前各批次社会保障性住房选房工作结束后的剩余房源,房源较为紧缺,所以仅面向思明区、湖里区符合申请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而岛外房源则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
另外,保障性租赁房今年第二批轮候分配方案也公布了,意向登记时间为11月25日至12月22日,提供房源约2000套,均为岛外房源。第一批没有分配到房源的市民,届时可以参加第二批的意向登记,申请岛外租赁房。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今后,保障性租赁房都将实行按批次轮候分配制度。已进行意向登记的申请家庭顺序号通过摇号产生,仅在本批次有效,不能跨批次使用。
申请流程
今后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流程都将分五步走:
第一步:意向登记。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供核验,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单》。
第二步:摇号。意向登记结束后,组织公开摇号,确定申请家庭顺序号及批次受理范围,摇号结果通过《厦门日报》、市建设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三步:申请受理。确定“入围”的市民,填写《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第四步:审核公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公示情况,在每批次申请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及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并将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区、市级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将在60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审查结果,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每批次的审核结果通过指定的报纸、网站公示7日。
第五步:分配。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根据每批次的资格公示结果和房源供应情况,制定选房方案,以《选房手册》形式公布执行。市民就可以正式选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