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交警在市区开展百日整治 私占道路车位最高罚2000

2015-10-21 08:27:43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0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文 通讯员 喻厚勤 林冯/图)昨天是10月20日,交警在岛内中心城区统一行动——特勤机动大队、桥隧大队,思明、湖里分局交警大队,出动201名警力,整治18个路段。

导报记者获悉,从10月至年底是交警的“百日攻坚战”,每个月逢4、5、9、10统一行动。

仅一上午,就有823辆车乱停放被查,其中违法停车761部,违反标志标线62部;36摩托车被查;263辆电动自行车被揪出来;7部小货车、三轮车违法占道(经营);3部小货车改装,26部微型面包车非法改装;一部车辆非法运载危化品;2名司机酒后驾驶2起被抓。同时,交警还检查了50多部公交车。

据了解,百日行动的重点为:中心城区机动车违法停放、圈占停车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乱象;小货车、三轮车违法占道经营、夜间占道洗车等各种交通违法乱象。此外,行动还包括查酒驾和查渣土车超载等。

停车私占车位最高罚2000元

统一行动日,重点对15条机动车违法停放严管路段及6条限时停车路段进行清理整治,并逐步向城区各主次干道延伸。

对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或标线的道路上停车,严重妨碍道路通行的,一律以“违反禁令标志”或“违反禁止标线”定性处罚,即罚款150元、扣3分。

司机不在现场,或者通知以后不能及时到场等情况,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一律依法拖移至指定的停车场。

私自圈占道路停车泊位的,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摩托车十几个路段是重点对象

统一行动期间,交警将重点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桥梁、隧道,打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驶,范围包括火车南站、枋湖、高崎汽车站以及前埔、蔡塘、后坑、江头、马垅、殿前、成功大道、大桥、隧道等。

交警重申,对符合拘留条件的无证驾驶人员,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对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的,一律予以吊销驾驶证;对驾驶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的,严格按照《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处罚款3000元,并扣留车辆;对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牌号、登记证书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货车三轮车严厉查处四大违法行为

小货车、三轮车将面临多部门的突击。根据交警列出的方案,统一行动期间,将联合城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行动。

主要地点有牛庄、轮渡码头、中山路、环岛路、南普陀厦大校门、鹭江道、祥店二路、江头、台湾街、万达广场周边道路等重点路段或区域。交警表示,将严厉查处改装小货车、三轮车非法上路、违法停放及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

夜间,有人盗用公共用水占道洗车,被称为“幽灵洗车”,交警将联合城管部门,夜间打击此类现象。

交警介绍,违法涉事车辆将依法给予罚款、扣分、暂扣车辆、吊销证照等处罚;对暴力抗法、妨碍执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新闻链接

骑摩托车看病被查交警送他们去医院

昨天上午8:30,成功大道枋湖北二路进岛方向,一部部违规上路的电动车被一一扣下。此时,一部摩托车显得尤为特别,车上是一家三口,一对夫妻和五岁的女儿,看上去孩子生病了。“我知道不能骑,太危险,但是孩子要看病,太急了。”摩托车司机、孩子的父亲跟交警承认他做错了,他姓陈,是安溪长坑人,孩子的肠胃有问题,要送她去第一医院看病,“我们在泉州看过,医生建议我们来厦门”。

昨天一大早,夫妻二人直接骑着摩托车,带上孩子,一路从安溪骑到厦门,后来上了成功大道。

现场民警对他们的行为进行教育,夫妻二人挺配合,但也很焦急,想要快点赶到医院。按照规定,陈先生的摩托车先被扣下,考虑到一家三口的实际情况,民警派了一辆车,将他们送去第一医院。

昨天下午,带孩子看完病,陈先生还到桥隧交警大队快速中队执勤点说明情况,并表示感谢,他的女儿病情稳定,等着取报告。

其实,这并不是交警昨天第一次送病人。快速交警中队在早上8点左右,查扣了一部三轮摩托车,上面载了很多水果,有柚子等,车主是夫妻二人。由于妻子有糖尿病,不断冒汗,交警派车子把她送往中医院,经处理无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