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房屋中介不诚信经营 业委会贴通知要求停租

2015-10-17 17:25  彭菲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见习记者江雨丰)小徐租了某栋大厦一楼,用于经营房屋中介,不料被大厦管理员贴满《紧急通知》,称中介存在不诚信经营,损害大厦形象的行为,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小徐认为名誉权受到侵犯,起诉大厦的业委会维权,思明区法院受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目前还在上诉期。

2015年3月21日,小徐经营房屋中介的店面周围被贴了好几张《紧急通知》。通知称,“近期收到较多业主反映,本大厦一楼附楼道的房产中介在承租二年期间,存在不诚信经营、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破坏了大楼形象,为此经研究决定解除与该租客的租赁合同,并将该场所无偿提供给大厦管理处保安人员使用,望各位业主大力支持,以获得管理处全体管理人员更好的服务”。通知是以业委会名义发出的。

小徐自行撕下墙上的通知,但3月28日,大厦内又多处张贴通知,小徐选择报警。

法庭上,业委会解释,通知的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而且仅在大厦内部张贴通知,不构成侵权,后来也把通知取下来了。一名物管员作为业委会证人表示,确实收到业主反映,投诉房屋中介私配强电井、水表井的钥匙,转租车位,但物管员并未亲眼所见。

【判决】

通知真实且贴于内部

一审驳回原告的诉求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紧急通知》的内容客观真实,一是告知大厦业主,有部分业主反映小徐存在不诚信经营、损害业主利益的情况;二是说明准备与小徐解除租赁合同,希望得到各位业主的大力支持。业委会并非公告小徐存在不诚信经营、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而是表述为“部分业主反映”,并不构成侵害名誉权。

其次,《紧急通知》张贴于大厦内部,向业主发布,不存在侵害原告小徐名誉的故意。《紧急通知》张贴后,小徐的社会评价也并未因此降低。据小徐说,部分业主还声明支持他。因此,小徐认为名誉权遭到侵犯缺乏相应的证据,一审判决驳回小徐的诉求。

福建厦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时坤认为,在这起纠纷中,业委会张贴通知并不能对提前解约起作用,也不会影响合同效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