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在日本被诬碰瓷大妈是厦门人 家属望歪曲事实媒体道歉

2015-10-08 09:09  李方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被诬碰瓷

日方告示称老人倒向汽车

相信了日本医生所说的“80%不是骨折”,老人一家为了不耽误行程,早日回国,便提出了双方先私了,再由日本女司机自己去解决保险问题的建议,得到了日本女司机的同意。“我们也不知道该要多少钱合适,所以就参考了团费价格,最后和司机商定了10万日元(即5300元人民币)的医疗与损失费。”杨女士说,在协商过程中,大家都很冷静客气,虽然之后的治疗情况出乎意料,这5300元钱比起回国后续的治疗费用根本不算什么,但当时谁也没想到整件事情会变成了一个关乎“国民素质”的事件。

导报记者在网上看到了这则由京都袛园南侧地区协议会发出的告示,文中写道:“8月21日下午5点前,某餐厅女主人开车路过袛园歌舞练场前,车速很慢,1名中国游客(老人)倒向汽车的后视镜,之后大声喊:‘疼!疼!腿很疼!’叫了救护车,在医院诊治,诊断结果是‘根本没受伤’。餐厅女主人在医院和中文翻译、老人家属谈了2小时,最后对方要求赔偿,女主人付了10万日元。此事咨询东山警察署,警察说,‘这是威胁恐吓,是犯罪。’以后遇到类似事情,无论在医院,还是在马路上,都请立即拨打警署电话。”

真相大白

肇事司机愿作证

日方就通告失实道歉

“我妈不仅得忍受身体的痛苦,网上无端的指责更是让我们心痛。”杨女士说,她这段时间通过日本的导游与那位日本女司机一直保持联系,主要是为了配合保险公司后续赔偿的程序。日本导游告诉她,那位肇事的日本司机,对于中国网上曝出的所谓她被“碰瓷讹诈”的事一无所知,一再表示自己绝对没有说过是被碰瓷被讹,是京都袛园南侧地区协议会的人在道听途说后,写出了这样一个不符合事实的通知,并未向她求证。她愿意去协议会说明情况,并要求更正道歉。

经过几天的争论,这次所谓的“碰瓷事件”已经真相大白。

昨天下午,最早发布该消息的某媒体驻日记者在微博发布消息称,京都袛园南侧地区协议会6日深夜发布《道歉与更正》,承认最初的日文通知有“不符事实之处”。“通告文中说没有受伤,但之后了解到,中方当事人受了轻伤。原来的文告有失实之处。”京都袛园南侧地区协议会还表示,在未经餐厅女老板许可之前,本协议会就分发了这份提醒通知,协议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歉意。

最新进展

老人在厦被查出骨折

子女望涉事媒体道歉

杨女士说,被撞后家人当时还在庆幸母亲没有骨折,可因为韧带撕裂,脚严重肿胀,无法行走,只能打着石膏,坐轮椅。

勉强撑到行程结束,回国多日后老人的脚还没消肿,9月16日,家人又陪同老人到厦门市一家医院做了检查,结果发现了骨裂的情况。医生看了日本医生拍的片子之后说,日本医院的这张片子拍的角度不行,所以没有发现问题的严重性。“母亲一直说每晚都感到腹股沟那里疼痛,我们就再带她去复查。”杨女士一家昨日再度陪同老人到医院拍片,又做了CT,结果显示老人右侧股骨颈骨折。

老人的女儿杨女士认为,这件事其实不仅仅是针对她家人的抹黑,更是对中国人的蓄意抹黑。她希望最初报道这起事件的记者以及其他那些歪曲事实的媒体和网络账号道歉,否则将通过法律维护家人的名誉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