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将建电梯应急处置中心 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2015-10-04 08:14:34蔡镇金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我市将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时,根据评估需要对电梯进行更新改造的,其所需的资金可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业主自行协商出资等方式筹集。对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区的老旧电梯,经安全性能技术评估需进行更新改造的,所需更新改造资金由业主承担50%,其余由政府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补助。

为了提高电梯事故责任单位的救助赔付能力,积极防范安全风险,我市拟试点推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无人管理电梯或被封停   

据了解,由于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到位,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维保单位互不信任,随意托延维修费用支出等问题,导致我市故障电梯常未能及时修复,带病运行。针对这一问题,《意见》将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电梯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业主委员会应保障电梯维修维保费用支出,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加大投入。监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把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资格考核、年审的内容。

对于无人管理电梯的监督管理,辖区街道办(镇)、质监部门要协调相关单位或个人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经协调仍无法确定使用单位的,由街道办(镇)代行或指定电梯使用单位,对无法落实管理主体的电梯,由各区政府牵头,质监部门进行封停。

业内有“三分制造、七分维保”的说法,维保质量不高是导致电梯故障甚至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对此,《意见》将提出严格电梯维保单位等级评定,开展电梯维保质量抽查,依法查处维护保养违法违规行为;研究建立我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质量安全信用评价体系等重要举措。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