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10日起厦门出租车起步价调为10元 燃油附加费取消

2015-10-03 07:52:39徐景明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 (记者徐景明)执行了十多年的出租车运价标准,将从10月10日起进行调整:起步价从8元/3公里调整为10元/3公里,同时不再执行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取消等候费中首个5分钟等候免费,此外,里程运价、回空补贴、夜间补贴等不变。昨日,就本次运价调整工作的有关内容,发改、交通等部门向各媒体进行了说明。

为推动厦门出租车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出租车运价结构,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适度、微调的原则,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通过考察调研国内兄弟城市经验、组织行业成本监审、充分论证调价影响等工作,并于今年7月8日召开了出租车运价调整价格听证会。经过听证和相关准备工作,本月10日起,厦门出租车即将实行新的运价标准。

A、起步价提高,燃油附加费取消

此次调整的最大变化,即将起步价由原来的8元/3公里调整为10元/3公里。

对于10元/3公里的运价标准,发改、交通部门介绍,厦门现行的出租车运价标准已经执行了十多年,与国内其他副省级城市和省内其他设区市相比,均处于中下水平,与厦门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调整起步价之后,油运价格联动将被取消。相关部门介绍,厦门自2012年实行新的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一直在1-3元之间波动,即乘客实际支付的“起步价”在9-11元之间变化。本次将3公里起步价从8元提高至10元后,不再收取燃油附加费,相当于原有的燃油附加费纳入起步价,没有超出原有的价格区间,在“起步价”方面乘客的支出并未增加。

取消油运价格联动机制,也可以避免因油价波动所带来的价格频繁变动,减少驾驶员与乘客之间因收取附加费标准频繁变化而产生的价格纠纷。

B、将来遇到堵车,等候费会变多

另一项调整是:取消“等候费中首个5分钟等候免费”。即:如果将来打车遇到拥堵,乘客要多掏一些费用。

据介绍,原有的等候费中首个5分钟等候免费,与近年来出现的城市交通拥堵的新情况不适应。比如,个别驾驶员以“堵车亏钱”为由不愿去拥堵路段营运,产生了一些拒载、绕道、议价问题,客观上加剧了高峰时段市民“打的难”。

有关方面测算,取消等候费中首个5分钟等候免费后,乘客因此每趟次平均多支出在1元以内。不过,如果高峰期时特别拥堵,等候费可能会多一些。

另外,现执行的里程运价、回空补贴、夜间补贴将不调整。即:起步里程3公里以后,每公里运价为2元;单趟营运超过8公里以上的部分,加收50%的回空补贴;每日23:00至次日05:00,起步价、里程运价加收20%的夜间补贴,即起步价为12元,起步里程3公里以后,每公里运价为2.4元。

【相关】

计价器月底前

全部调整到位

交通部门介绍,此次出租车实行新的运价标准,涉及厦门现有5362辆出租车计价器的调整工作,为了不影响出租车的正常营运,将按照先岛内后岛外、分批次集中调整的方式进行。

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已经对各出租车企业所属车辆的调整次序做了安排,市质监局、市卫星定位公司等也将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加班加点,预计按照每日调整300-400辆车的进度,在20日内完成全部出租车计价器的调整工作。

【特别提醒】

本月底前实行

两种运价标准

特别需要提醒广大市民注意的是,在10月10日至30日期间,厦门出租车新、旧两种运价标准将并行实施,即完成计价器调整的车辆执行新的运价标准,未完成的执行旧的运价标准(每趟次营运仍需收取燃油附加费1元),市民可根据计价器显示金额和价格标签公示的收费标准支付车费。交通部门表示,10日-30日由于计价器调整进度带来的新、旧收费运价标准并行过渡问题,请市民给予理解支持,交通、发改部门也会加大对驾驶员的监督管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