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林晨)9月11日15时15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翔安区行政执法局报警称,在翔安区澳头村有人驾驶汽车撞伤执法人员,妨碍公务执法。 接报后,翔安公安分局沃头边防派出所所长带队赶赴现场,当场制服驾车撞伤执法人员的犯罪嫌疑人蒋某阳,查扣涉案皮卡车一部,并依法将其带至派出所。 据了解,这一处违建位于翔安新店镇澳头村,属于违章超层加盖,9月11日下午,执法人员前往新店镇澳头村,依法对这处违建的超层建设部分实施拆除。 违建当事人蒋某阳在违建拆除进行到一半时,从同安赶到执法现场,几名执法人员被其驾驶的皮卡车撞伤。近日,记者从翔安区有关部门获悉,开车撞伤执法人员的蒋某阳已经因涉嫌妨碍公务执法被依法批捕。 暴力抗法必遭法律制裁 厦门,是一个温馨而美丽的文明城市,近年来,在“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指引下,眼下的翔安,正处在一个由农村向城市快速发展的进程中,美丽乡村建设硕果纷呈,形成了一批环境优美、规划合理的“典范”村居。在这一过程中,“两违”综合治理的推进,成为翔安“美丽乡村”建设的加速助动力。而就在这么一个文明而和谐的发展时期,发生驾车恶意撞伤执法人员的暴力抗法事件,不禁令人扼腕,也同样值得深思。 确实,在现实社会中,眼下城管执法人员的一举一动都可能被公众用“放大镜”观察。不过,你是否想过,如果没有城管执法,我们的城市将四处出现“脏、乱、差”,如果没有城管执法,违建将会猖獗,城市规划将会无序。城管执法更多的是为了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如果任由违建漫延发展,就是对大多数守法者的不公。 类似的事件发生在身边的时候,我们能否以冷静的思维去审视它?这种暴力抗法行为应该受到广大民众的一致谴责。在如今的法治社会,暴力抗法不仅仅需要舆论的谴责,而且必然会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别因为一时冲动而酿成不必要的后果,否则必将自食其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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