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并资料、减少环节、优化流程 到了具体的办理过程中,厦门市国税局还按照简并资料、减少环节、优化流程的原则,对纳税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一步简化,对“三证合一”登记后续告知事项进一步梳理,对跨区域迁移等特殊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 纳税人办理新的证照后,保管证件更为方便,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事项时,也能节约时间、经济、人力等成本支出,实现政府“节能”与企业“减负”。 在办税服务厅,“自助填单一体机”被引进,为纳税人智能选择常见表单;人员配备上,升级导税台服务项目,选派素质高、业务精的工作人员承担窗口受理工作。 不但如此,“一照一码”的新办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时,还能领取到“办税大礼包”,大礼包从新户的需要出发,包含办税流程、优惠政策、温馨提醒等12份办税资料,详细介绍新开业户领取营业执照后,在国税局具体的办税流程及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让新办纳税人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办税。 大数据融合 推动信用监管 新的设立方式,意味着新的监管模式。厦门国税导入风险防范意识及社会信用管理联动体制加强管理,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时,多部门联合开展信息比对,把纳税人申报的信息与工商、质监等采集的数据进行信息共享比对,建立共同的风险管控指标体系,优化登记流程,及时预警信息,降低涉税风险。 同时,利用厦门市社会信用等级管理平台的资源,国税将纳税信用等级管理与市政府、工商等部门开展的商事主体登记方面的诚信建设衔接起来,共同做好商事主体信用管理工作。 相关链接 10月起厦门企业告别税务登记证 据悉,2015年10月1日起,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除工商户外)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企业无须再到质监部门、税务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同时,原来的营业执照可以使用到2016年12月31日,相关企业应在此之前办理换发执照。2017年起,企业办理相关业务均需要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三证合一企业注销须先清税 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企业可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国税、地税税务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对于低风险企业当场办结,并将清税结果信息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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