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小偷1个月内6次光顾影楼 盗走价值24万摄影器材

2015-09-25 10:13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9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张蕊)惯偷蔡某专偷影楼昂贵摄影器材,一个月内疯狂作案六起,涉案金额高达24万余元。近日,蔡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集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蔡某今年30岁,他曾因盗窃两度入狱。出狱后的他,因长期找不到工作,仍然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又动起了到影楼行窃的念头。

2015年4月5日凌晨,蔡某来到思明区一家婚纱摄影店门口时,见该店窗户防护网螺丝松动,就爬窗进入店内,盗走该店六部价值共计4.6万余元的“佳能”牌相机和十个价值共计2.8万余元的相机镜头。

得手后,蔡某发现影楼防护措施相对薄弱,且影楼内的摄影器材大多价值不菲。

尝到甜头后,他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连续五次爬窗进入五家影楼盗窃,共盗得三台笔记本电脑、八部相机(价值共计90000余元)、十五个相机镜头(价值共计70000余元),还有3000多元的现金。

摄影器材虽然贵,但大都被蔡某“贱卖”了。他得手之后,将盗得的赃物以人民币6700元低价转卖给朋友江某。

近日,公安机关接到被害人报警后,抓获犯罪嫌疑人蔡某。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