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谢雨真)有些时候,有没有结婚自己说了不算,得由民政部门开份证明。据悉,厦门仅思明区婚育登记中心一个月就要开出一两千份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不过,将来想要开这份证明也很难了,昨日本报报道,根据民政部近日下发的通知,除了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将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厦门目前尚未接到通知,但未来会根据相应规定调整。 尴尬 只能证明某人某时段婚姻状况,法院判决离婚民政部门没记录 据记者了解,基层民政部门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压力很大。仅思明区婚育登记服务中心,每个月就要开具一两千份这样的证明,而该区每月办理登记结婚的新人约1500对。 “五花八门各种用途都有,甚至到单位实习也要来开证明。”思明区婚育登记服务中心胡主任坦言,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牵扯的时间和精力很多,但市民有需求就必须受理。 不过,由基层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只能证明某人某个时段的婚姻状况。比如,思明区的某市民需要开具一份(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工作人员只能查询到这位市民户籍在本辖区期间的婚姻情况,如果这个人曾在其他地方生活过,那么在此期间的婚姻状况就查询不到,原因是目前全国各地的婚姻登记信息尚未联网。 “我们今天给某人开了未婚证明,说不定过了几天他就来领结婚证了呢。”胡主任说,现在市民办理很多事项都需要这份证明,但实际上这类证明存在一定的漏洞,最好的办法是尽快理顺查询渠道。 市民结婚要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时除了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也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而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在民政部门没有记录,只能到法院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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