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先生和杨先生之前都不知自家的地被征
东南网9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最近,海沧渐美村村民谢先生遇到一桩怪事:8月初,拆迁公司告知,他早在2007年就签署了一份协议,同意他家的停车场部分被拆,他还签字收了补助金20295元。
看到赔偿明细后,谢先生一头雾水:“这件事我毫不知情,从来没人让我在相关协议上签字,更别说收到补助金了。”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同村的杨先生身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村民:地被征了,补助金早被领了
2004年,谢先生在马青路路口置办了一块停车场,至今仍在经营中。
今年8月初,某拆迁公司突然上门告知谢先生,他的停车场有186平方米地上物已被南部防护林一期项目征地使用,协议早于2007年就签了,相应的补助金20925元也早已发放到他手里,谢先生应按照协议,尽快完成搬迁。
突然来的一纸协议,让谢先生一头雾水。经营停车场这么多年,他从未在拆迁协议上签过字,更没有收到那笔补助金。同村村民杨先生也遇到了同样的怪事,直到上个月,杨先生才知道,他自有的地上物“被拆”,补助金6227.5元悄然“被领”。
谢先生和杨先生带着疑问,向渐美村村委会反映:“谁代替我们签了同意书?谁代替我们领了钱?这么多年了,钱去哪了?”
当谢先生和杨先生找到导报记者时,事情已过去一个多月。谢先生说:“最近,拆迁公司再三催促我们拆,而村委会并没有给我们一个答复。”
在此期间,谢先生查询过相关法律文件,拆迁公司必须在被拆迁人在项目拆迁协议上签字后,才能发放补助金;补助金由村委会统一代领后,再通知每一位被拆迁人,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才能领走补助金。
拆迁公司:材料不全,钱不是我们发放的
上周六,谢先生向导报记者出示了一份表格“南部防护林一期征地地上物补助金额计算表-2”的复印件,谢先生说,这份表格,是前几天他找拆迁办复印的。
在这份表格中,导报记者看到,谢先生和杨先生的被征用地上物的数量、补偿单价、补偿总价的明细都十分清楚,补助金额分别是20925元和6227.5元。而表格右下角“被征地单位”落款处,签的是渐美村村长的名字,并盖有公章。
导报记者就此事致电该项目拆迁公司工作人员叶先生。叶先生表示,关于谢先生和杨先生的同意拆迁协议,是在2007年就签了。当导报记者提出,是否可以看一下那份协议细则,协议当时是由谁递交给拆迁公司,以及补助金是发到哪里?叶先生说,事隔多年,材料不全,查不到当年是谁在经办这个程序,就连补助金也不是拆迁公司发放的,他对此不知情。
村委会:补助金疑被内部人挪用
随后,导报记者来到渐美村村委会,许村长告诉导报记者,最近村委会正在调查此事。
据许村长说,当年项目要用到村民的地,他很积极在与拆迁公司商谈补助金事宜,希望为村民多争取些利益。当导报记者问到协议书上是谁代替谢先生和杨先生签了字,许村长并没有给正面回答。
许村长告诉导报记者,拆迁公司在2007年将补助金统一发放给村委会,村委会的财务负责通知每一位拆迁户来领各自的补助金。他记得,财务当时有拿给他一份表格,每一位拆迁户都在各自的金额后签了字,许村长看到大家都签了字,他才签字批准。
“我明明没签字,财务是怎么把钱发出去的?钱经他手,谁来领,他最清楚。”谢先生提出疑问。
在场的村委会财务蔡先生默认,当年这笔款是由他负责,“可是,事情过去太多年了,我真不记得是怎么处理的。”蔡先生说,他连是银行转账,还是现金付给村民,都记不清了,谁代替谢先生和杨先生签的字,谁领走了钱,有没有登记相应身份信息,他也忘记了。
稍后,许村长坦言,领补助金的底单还留着。导报记者提出让谢先生辨认底单上的签名时,许村长说:“底单就先不要看了,最近村委会也在调查,这笔钱应该是内部人挪用了,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确认中。”
对于这个答复,谢先生和杨先生不接受,“同村人,家家户户都认识,谁领了钱,怎么会忘得一干二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