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开展为期5个月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 消除安全隐患

2015-09-07 16:21:15谢雨真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谢雨真 通讯员 谢毅强)从8月份开始的全市范围内拉网式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将延续到12月底,包括液化气钢瓶数字化管理、加气站工人持证上岗、餐饮用户购气签署合同等,涉及到燃气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各方面。

记者昨日从市市政园林局了解到,这次大检查将采取企业自查自改与部门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近期正在积极推进的铸铁管改造项目,将严格按照管道燃气工程施工规范、规定进行施工。

排查目标

●对全市天然气门站、调压站、燃气管道等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排查

●重点消除燃气管道占压、圈围、埋深不足、安全净距不足等隐患

●排查及整治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及窨井交叉点等事故易发点

●重点巡查、监控老旧管网、人口密集区管线和施工工地附近的管线

●做好管道在线检验及全面检验工作,确保燃气管线运行安全

排查要求

●抓好液化气储配站、灌装站、供应站点等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确保站内设施、仪器仪表、消防、报警控制等设施安全、完好、有效。

●液化气钢瓶必须进行数字化管理,严格落实条形码充装制度,严禁充装过期未检、不合格或者报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充装站对进货的每一批次液化气都要做二甲醚含量测定,严禁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钢瓶出站前和用户换气前,必须由燃气企业经培训合格的相关人员检验合格。

●加气站配备:汽车加气站设施、设备必须达到国家安全要求,周边环境安全距离达标;配备必要的报警、检漏设备和安全设施,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巡回检查;经营企业相关证照和审批手续应完整有效,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加气工均须持证上岗;定期检测设施、设备运营情况,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相关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整治记录完整。

排查模式

●网格化管理:燃气管理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以区为单位,街(镇)划分片区,按照网格化管理方式,对各辖区范围内餐饮用户开展全面的燃气安全检查。

●购气留凭证:巡检餐饮场所安全,做好餐饮用户基础台账工作,必须与餐饮用户签订供气合同,每次售气后应留存售气凭证,用户也应留存购气凭证。

●有条件供气: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违反用气安全规定的行为,应予以劝阻、制止,指导、配合整改工作,消除用户用气安全隐患;符合安全用气条件后再进行供气,若无法整改或不进行整改的应停止供气。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