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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疑丢失身份证被"被贷款"6500元 要还到2020年

2015-09-05 15:37  吴俊鸿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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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跷的“被贷款”】

市民邱女士:

2012年,她在西安工作时曾丢失身份证。

2015年4月19日,在深圳一家小额公司产生6500元个人消费贷款,共60期,要还到2020年。

贷款绑定银行为深圳的一家光大银行支行。按开卡记录,她当时人在厦门却在深圳被办卡。

银行方面:

尚不能确定邱女士说得是否属实。可能是有人找了相似的人办卡,需邱女士证明并非本人办卡。

漫画/黄嵘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俊鸿 见习记者 王玉婷)名下莫名多了一张银行卡,还被贷了6500元款?市民邱女士近日遭遇这样一件怪事。她怀疑,是自己三年前丢失二代身份证、被冒办银行卡所致。

记者联系当事银行试图求证此事,银行方面却称,目前尚不能证实银行卡是否确为他人冒办——这起“维权”事件,成了一个“罗生门”。

尴尬的是,邱女士希望银行方面启动调查,却迟迟没等到结果。“这意味着,如果你的身份证丢失、又被别人办了卡,将很难自证清白。”邱女士抱怨说,有类似遭遇的人,应该远不止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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