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微言海心)只因嫉妒,男子持菜刀砍了情敌12刀。近日,为情伤人的朱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海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朱某今年19岁,来自云南一个农村,初中文化,无业。 朱某是因发现自己前女友陈小姐与被害人小东在一起后,怀恨在心,因此决定伺机报复。 去年9月18日8时许,他来到女友位于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垵的暂住处找女友,不料发现被害人小东就在女友房间内。朱某因此“气坏了”。于是,他冲到厨房,拿起一把菜刀冲进房间内,持刀连砍小东十几刀。 被害人小东和朱某同龄。经法医鉴定,小东全身十二处创口,累计长度为94.9cm,其中,最惨的是右脸面部创口长12.5cm,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案发后,朱某逃往外地。近日,他在浙江省临海市被抓获归案,随后被起诉到海沧法院。 近日,海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朱某因感情纠纷进而持刀伤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赔偿小东经济损失1488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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