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为何不执行部门标准? 拐进西浦路的一处小巷,就到老人的住处翠湖小区,听说导报记者要来采访,84岁的老人一早就在小区门口等候。老人姓郭,泉州安溪人,退休后随子女来厦安居。 进入小区内几步,老人就领着导报记者到了他所住的那栋心悦园下,这是一栋上世纪90年代的老房子,楼高28层,每层6户人家,老人住在3楼。进入大楼就是两部电梯,老人说电梯现在是不到二、三楼的,于是带着导报记者走入电梯右侧的楼梯道。走上3楼之后,老人告诉导报记者,他和老伴这样爬楼梯已经有半年了,就是不愿意交钱开通电梯,他觉得现行的电梯改造费用分摊方案,对低楼层住户是不公平的。 郭老说,这栋楼的电梯改造工程,他是举双手赞成的,工程费用90多万元由160多户住户分摊,他也没有异议。但是在电梯费用分摊方案上,市建设局有一个标准,那就是以3楼为基准,系数往高楼层递增,按照百分比各家分摊费用,对电梯使用率更低的低层住户才更公平。而心悦园现行的费用分摊系数标准是以15楼为基准的,这样就拉高了15楼以下楼层住户的分摊费用,光郭老家就要多出700元左右,而二楼住户每户需要多交1700元左右。 “我去年就提出来有这个部门标准,但是他们并不听我的意见。”郭老表示,电梯改造筹备组是由该楼的10户人家组成的,但是有8户都是15楼以上的住户,不能代表低楼层住户的意见。 筹备组:部门标准当今不适用 既然市建设局有出台电梯费用分摊的相关执行标准,那为何心悦园的电梯改造筹备组不以部门标准执行呢?为此导报记者联系到该楼24楼住户,也就是筹备组负责人杨女士。 杨女士很无奈地告诉导报记者,作为筹备组的负责人,从呼吁改造到正式实施,她已经在160多户住户间协调奔走了1年的时间,身心俱疲。作为这栋楼一名普通的住户,她也想以最公正的方式来分摊费用,但完全的公正基本是无法实现的。 杨女士告诉导报记者,现在15楼以上高楼层的住户已经比低楼层的住户多分摊很多费用了,光顶楼28楼的住户每户就已经出了7000多元,如果按郭老所说的标准执行的话,28楼的住户每户就需要出近万元的费用,那样就会造成更大的不公平。 杨女士认为,郭老所说的部门执行标准她觉得应该只适用于早期比较老旧的矮楼房电梯改造,因为以前楼房总共楼高才六七层,所以定系数的时候取中间值才是3楼。现在的楼房都是二三十层了,所以他们才取15楼为系数中间值。“我们已经开了很多次筹备组讨论会,住户自愿报名成为筹备组成员,但是低楼层的住户几次都不来开会。”杨女士表示,现在筹备组的10户人家都是自愿报名的,所作出的决定也是出于整栋居民的利益考虑,而且筹备组完全没有排斥低楼层住户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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