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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件寄在便利店或保安室存隐患 常被“顺手牵羊”

2015-09-04 09:09:48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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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见习记者 林桂桢) 通过申通快递从四川寄来的身份证,却在目的地海沧东孚丢失了。近日,读者李先生反映,他的家人把他的身份证从四川苍溪快递到厦门,但快递员在投递时没打电话给他,且在无人签收的情况下把快件放在他工作的饭店的收银台,导致快件里的身份证被他人冒领。

【遭遇】

快件“被签收” 收件人七天后才知道

李先生在海沧东孚的一家饭店上班。今年6月,他回四川老家办身份证,随后回厦工作。7月24日,身份证发放下来,李先生的家人通过申通快递把身份证寄往李先生就职的饭店。

到了8月3日,李先生还没收到身份证,他在申通快递官网上输入快递单号查询,货物跟踪记录显示“7月27日9时27分已签收,签收人是‘东孚代办点’。”李先生说:“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没给我打电话,就把我的快件放在饭店的收银台上。”

近日,记者拨通了给李先生投递快件的派件员的电话。对方一口咬定,自己没有把快件放在饭店的收银台上,“所有送到饭店的快件,我们都会逐一打电话通知当事人。”

申通快递厦门海沧新阳站点的张姓负责人表示,申通新阳站点确实负有一定责任。“但按照业内规定,售后问题由揽件方处理。”他说,李先生应该找申通快递四川苍溪公司。

李先生向申通快递四川苍溪公司反映情况后,后者表示愿意赔偿800元,但李先生不接受这种处理方式。

针对李先生的遭遇,市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厦门申通快递要对此事负责。“快递员未执行《快递服务标准》验收服务标准,在未与收件人联系的情况下,擅自将快递放置,导致快递丢失,属于企业全责。企业应按规定进行赔偿。”这名工作人员说。

【调查】

快递放在便利店 “顺手牵羊”并不难

快递公司派件员不送货上门,而是把快件放在就近的便利店,随后发短信告知收件人凭取件码自行前往便利店取件。也就是说,快递企业出钱委托便利店代为将快递移交给收件人,这种现象目前较为普遍。对此,不少市民致电本报968820反映,这种领件方式存在安全隐患。

在东浦路的一家便利店,记者看到,大大小小的几十个快递被堆砌在店面外的铁架上,而店主则隔着半透明的门帘坐在屋内。记者在门外的快递堆里随意翻看,屋内的店主竟没有察觉到。这时,如果有人把一个快递揣兜里拿走,并不会被人发现。

当天,记者恰巧要领取一个快件。13时50分左右,记者来到短信中指定的便利店,凭取件码领走快递后,又在圆通官网上查询物流信息,结果显示当天上午11点16分,快递已被签收,但签收人的姓名,记者并不认识。

在泰和花园的保安岗亭内,地面上、桌子上堆着好几摞快递。记者发现,一名女子走进来,在桌子上的快递文件里翻找,保安并未理睬。“派件员把快递放在这里,我们没有签收,也不负责核对取件人的身份。如果快递丢了或被人冒领,我们概不负责。”保安这样说。

“一名派件员一天要投递150个至200个快件,每投递一个都要打电话通知收件人是不现实的。”申通快递厦门新阳站点的张姓负责人说。而一名顺丰快递员声称,派件时经常遇到收件人不在,“我会打电话问,很多人都同意把快件放在保安室或便利店。”

【提醒】

快递被“打劫” 消费者咋维权?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规定,若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经收件人(寄件人)允许,可由其他人代为签收。代收时,派件员应核实代收人身份,并告知代收人代收责任。

市邮政管理局表示,按目前法律规定,快递由第三方收发平台(智能快件箱、便利店、保安室等)代为签收,应事先征求用户的同意,并告知第三方代收责任。若造成损失,按快递企业与第三方收发平台协议赔偿,若无事先约定,由快递企业赔偿。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郑志宁说,派件员未经收件人许可把快递暂放在便利店,如果快递丢失,便利店和快递企业要共同承担责任。收件人可先与快递企业协商赔偿,快递企业根据与便利店的约定找后者处理。如果与快递企业协商不成功,可将情况反映给邮政管理局,由后者介入处理。如果还不能解决,可上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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