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快递放在便利店 “顺手牵羊”并不难 快递公司派件员不送货上门,而是把快件放在就近的便利店,随后发短信告知收件人凭取件码自行前往便利店取件。也就是说,快递企业出钱委托便利店代为将快递移交给收件人,这种现象目前较为普遍。对此,不少市民致电本报968820反映,这种领件方式存在安全隐患。 在东浦路的一家便利店,记者看到,大大小小的几十个快递被堆砌在店面外的铁架上,而店主则隔着半透明的门帘坐在屋内。记者在门外的快递堆里随意翻看,屋内的店主竟没有察觉到。这时,如果有人把一个快递揣兜里拿走,并不会被人发现。 当天,记者恰巧要领取一个快件。13时50分左右,记者来到短信中指定的便利店,凭取件码领走快递后,又在圆通官网上查询物流信息,结果显示当天上午11点16分,快递已被签收,但签收人的姓名,记者并不认识。 在泰和花园的保安岗亭内,地面上、桌子上堆着好几摞快递。记者发现,一名女子走进来,在桌子上的快递文件里翻找,保安并未理睬。“派件员把快递放在这里,我们没有签收,也不负责核对取件人的身份。如果快递丢了或被人冒领,我们概不负责。”保安这样说。 “一名派件员一天要投递150个至200个快件,每投递一个都要打电话通知收件人是不现实的。”申通快递厦门新阳站点的张姓负责人说。而一名顺丰快递员声称,派件时经常遇到收件人不在,“我会打电话问,很多人都同意把快件放在保安室或便利店。” 【提醒】 快递被“打劫” 消费者咋维权?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规定,若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经收件人(寄件人)允许,可由其他人代为签收。代收时,派件员应核实代收人身份,并告知代收人代收责任。 市邮政管理局表示,按目前法律规定,快递由第三方收发平台(智能快件箱、便利店、保安室等)代为签收,应事先征求用户的同意,并告知第三方代收责任。若造成损失,按快递企业与第三方收发平台协议赔偿,若无事先约定,由快递企业赔偿。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郑志宁说,派件员未经收件人许可把快递暂放在便利店,如果快递丢失,便利店和快递企业要共同承担责任。收件人可先与快递企业协商赔偿,快递企业根据与便利店的约定找后者处理。如果与快递企业协商不成功,可将情况反映给邮政管理局,由后者介入处理。如果还不能解决,可上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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