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见习记者 林桂桢) 通过申通快递从四川寄来的身份证,却在目的地海沧东孚丢失了。近日,读者李先生反映,他的家人把他的身份证从四川苍溪快递到厦门,但快递员在投递时没打电话给他,且在无人签收的情况下把快件放在他工作的饭店的收银台,导致快件里的身份证被他人冒领。 【遭遇】 快件“被签收” 收件人七天后才知道 李先生在海沧东孚的一家饭店上班。今年6月,他回四川老家办身份证,随后回厦工作。7月24日,身份证发放下来,李先生的家人通过申通快递把身份证寄往李先生就职的饭店。 到了8月3日,李先生还没收到身份证,他在申通快递官网上输入快递单号查询,货物跟踪记录显示“7月27日9时27分已签收,签收人是‘东孚代办点’。”李先生说:“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没给我打电话,就把我的快件放在饭店的收银台上。” 近日,记者拨通了给李先生投递快件的派件员的电话。对方一口咬定,自己没有把快件放在饭店的收银台上,“所有送到饭店的快件,我们都会逐一打电话通知当事人。” 申通快递厦门海沧新阳站点的张姓负责人表示,申通新阳站点确实负有一定责任。“但按照业内规定,售后问题由揽件方处理。”他说,李先生应该找申通快递四川苍溪公司。 李先生向申通快递四川苍溪公司反映情况后,后者表示愿意赔偿800元,但李先生不接受这种处理方式。 针对李先生的遭遇,市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厦门申通快递要对此事负责。“快递员未执行《快递服务标准》验收服务标准,在未与收件人联系的情况下,擅自将快递放置,导致快递丢失,属于企业全责。企业应按规定进行赔偿。”这名工作人员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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