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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拟加大处罚力度打击黑车 不仅罚款还要扣驾照

2015-08-26 07:33:25林泓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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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违反交规或处双倍罚款

在此次的《规定》修正案(草案)中,还拟对违法停车和违法驾驶机动车较为严重的几项情形,加重处罚力度。部分违法行为,如果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从第三次起每次或将被处以双倍罚款。

其中,在交叉路口、公共汽车站、网状线区域停车的,处以四百元罚款;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时段停车的,处以四百元罚款;在桥梁、隧道、城市快速路上停车的,会被处以一千元罚款。

而这三条,如果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的,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两倍的罚款。

除此之外,如果一年内有违反规定进入应急专用车道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逆向行驶的,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一年内发生三次也将被从第三次起处以双倍罚款。

此外,草案中还拟对没有在人行横道前避让行人的行为,处以三百元罚款。同时,导报记者发现,不少条例都提高了处罚标准。

超载土方车最高或罚五万元

土方车超载行为屡禁不止,给市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也不断有相关人士建议,加大对土方车违法超载行为的处罚力度。

这次的《规定》修正案(草案)中,拟加强处罚力度。如果重、中型载货汽车超载未达百分之一百的,不仅要被处以五百元罚款,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还将被处以两千元罚款。

如果超载百分之一百以上未达百分之二百的,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以的罚款从五千元,拟调整为一万元。如果超载超过百分之二百以上的,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以的罚款拟从一万元调整为五万元。

此外,如果在厦门市登记的中型以上客、货车以及危化品运输车、小车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的,或将被处以罚款、扣车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道上发传单或将被罚款

在等红灯时,不少司机都会碰到在机动车道上发传单、卖东西甚至乞讨的行为。而今后,这些行为者或将被罚款。

如果行人不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并且做出危险行为的,也有可能被罚款。《规定》修正案(草案)中提出,对于行人发生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在机动车道内兜售、发送物品的;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一百元罚款。

摩托车方面,拟对违反规定驾驶摩托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路行驶的,处以一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如果再犯,则将罚款翻倍,并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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