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一男子在多处公共设施上写脏话 监控拍下其肖像

2015-08-22 07:3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法规

乱涂毁财物可处以治安拘留

在ATM上乱涂乱写,有可能损坏取款机的塑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处10日-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警方回应,发现这种情况可直接报警。

在建筑、公共设施上,也禁止涂写刻划。导报记者查询得知,这在《厦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这方面主要由城管部门劝导,但没有处罚条款。

要是涂到公交车上,则违反了《厦门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定》。该规定言明,在车、船厢内外乱涂写、乱张贴的行为,要被责令改正,由交通运管部门处以10元-50元罚款。实际上,公交车座后方,经常有人用笔涂鸦,但处罚难,都是由公交公司派人清理。

分析心理咨询师:轻微性变态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许晨辉推测,在厕所留言的人心理都比较压抑,但平时没有表现出来。

而这种郁闷情绪由潜意识里上升到性意识,之后通过在各种公共场所写各种有关粗鄙低俗的话发泄出来。这种仅限于过过“嘴瘾”的,还属于轻微性变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